注:以下简历节选自:《广东省2014-2020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公示》,相关简历信息截自2020年10月30日。
谢进杰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博士
汤文平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导、博士
邹平学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博士
鲁晓明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夏正林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博士
祝建军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博士
耿 卓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孔繁华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安雪梅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副院长、教授、博士
黄海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博士
附: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拟表彰人选简介:
【谢进杰个人简介】
谢进杰,男,1978年12月生,广东澄海人,中共党员,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研究所所长、人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山大学法律评论》主编、《地方立法研究》副主编、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学历及经历:四川大学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2010年、2011年、2019年和2020年到美国任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兹研究员并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纽约大学等访学研修,2013-2015年首批入选中央六部委“双千计划”并挂职广东省番禺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
研究领域为刑事程序,司法、检察、监察、监狱、律师制度及其改革,社会变革与制度变迁。学术著述有《刑事审判对象理论》《无罪的程序治理——无罪命题在中国的艰难展开》《程序理想的发生——新中国刑事程序观念变迁》《公正审判:欧洲刑事诉讼传统与欧洲人权法院》《最高法院研究》《迈向心无旁骛的学术国度》等;在《法学研究》等国内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多篇;在“中青年法学文库”出版专著并获专家极高评价;至今共主编出版学术专辑10卷26辑;主持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多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在内的1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个人学术成果把握前沿且极具原创性、思想性,智库成果获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批示及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表彰。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奖第一名、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广东省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中国法学会青年法学论坛一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著作类优秀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类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励;获得中山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广东省精品课程、广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广东省省级教学团队等教学荣誉;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广东省委省政府多个人才工程以及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军委政治工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党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获评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受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律实证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国家社科及教育部项目评审鉴定专家、广东省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等;受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中共汕尾市委等20多家单位专家咨询委员,参与立法、司法、检察、监察、监狱、法援、普法、政府党委等多领域大量法治实践活动;主持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院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委托立法研究项目等。近五年来应邀为全国范围约20个省超过100个实务单位作有关法治建设、司法改革、诉讼法、监察法、证据法等领域的报告、授课和培训200多场,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对话相结合,产生广泛良好社会反响。
【汤文平个人简介】
汤文平,男,1977年2月生,湖南新宁人,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肇庆市委法律顾问。学历及经历: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2013年到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
该名同志治学严谨,以民法制度研究为重心,在法学方法论、判例制度等领域,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理论方面均有涉猎,作出创新性贡献,在法治实践和法学教育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学术成果方面,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法商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发文的数量和质量在华南地区青年学者中名列前茅;融会贯通民商法学和基础法学,学术功力和创新能力在广东乃至全国法学界同行中有较高认同度。学术成果多次获奖,蝉联第六届至第八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次、一等奖1次,近五年获该奖次数及级别为全省法学界同仁中排第一。
智库方面,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物权法编课题组成员(广东仅两名),深度参与民法典草案起草的建议工作,十数次参加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牵头的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立法意见和建议。依托暨南大学与广东省人大共建的立法基地,多次参与地方立法研讨工作。
法学教育方面,在暨南大学法学院讲授本科、研究生核心课程,担任博士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科组成员,主持省部级研究生示范课程项目,为广东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及法学学科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
法治实践方面,接受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委托参与项目成果验收论证;接受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委托就对外合作合同提供法律咨询;为广东省法官学院全省三级法官培训班授课,深受学员好评。今年5月《民法典》出台以来,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重大项目,并在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广州团市委等单位以座谈发言或专题讲座形式,深入研究和广泛宣讲《民法典》。兼任肇庆市委法律顾问,多年来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提供诸多支持。
【邹平学个人简介】
邹平学,男,1965年4月生,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学历及经历:武汉大学宪法学博士,2001年11月到深圳大学工作至今,期间2006年4月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担任访问学者专研香港基本法,2008年8-9月、2012年10月担任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学者”考察美国大选及法学教育。
作为广东省在全国享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显示度的宪法和基本法专家,该同志学术成果丰硕,创新能力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学术专著有:《香港基本法实践问题研究》《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效力和适用研究》《宪政的经济分析》《中国代表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主编《宪法》《港澳基本法实施评论》《两岸与港澳法制研究论丛》《香港基本法面面观》《香濠观涛丛书》等9本教材/著作,参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人权问题理论与实践》等14部著作;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核心法学刊物发表论文170多篇,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3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5项。
咨政服务和智库成果方面业绩突出。3次参加中央领导主持的港澳工作专家座谈会,20多次参加中央港澳机构的重要专项工作会议,主持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港澳办公室、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澳门基金会、全国港澳研究会、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法学会等委托课题30余项,上报智库成果48篇,多篇获得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大部份被中央部委采纳。
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全国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广东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特等奖、广东省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广东省人大制度优秀论文二等奖、深圳市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首届地方高校UOOC联盟品牌MOOC荣誉称号、深圳大学咨政服务贡献奖一等奖、本科教学课堂优秀教学奖二等奖等40多项科研、教学奖。获评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鹏城学者特聘教授、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南山区A类领航人才、深圳大学领军学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MPA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受聘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基本法理论研究领导小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兼高级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外国宪法与比较宪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兼港澳台与海外统战理论研究小组副组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广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法学会港澳法研究会会长等;受聘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州大学等校港澳研究机构学术委员或顾问;担任《港澳研究》《深圳大学学报》《当代港澳研究》《统一战线学研究》《特区实践与理论》等6家刊物学术顾问或编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大公報、文汇报等发表港澳时评70多篇,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和港澳媒体采访160多次。给内地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校以及在港澳地区作宪法、一国两制、基本法等主题的演讲400多场次,产生广泛良好社会反响。
【鲁晓明个人简介】
鲁晓明,男,1970年8月生,湖南益阳人,民建会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治问题研究院负责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民建中央法治委员会委员。
学术著述有《权利外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研究》等;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清华法学》等国内权威核心法学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多篇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权威索引转载;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政协》等报刊杂志发表专论20余篇;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法治与法学研究项目等在内的1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学术成果既具思想性又贴近现实,长期围绕老龄法治建设、三农、民事立法等民生法治问题建,资政建言卓有成效,30余项建言献策被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等国家机关采纳为议案和提案,关于以房养老、民法典居住权和人格权立法等方面的建议获全国人大法工委等中央国家机关回应,积极老龄化法治建设学术观点被权威媒体广泛报道,建言献策和智库成果获国家领导人肯定和省委常委批示。
曾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2009-2010年度法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广东省2010-2012年度法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首届中国食品药品高端法治论坛征文二等奖、民建全国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民建广东省委先进个人、民建广东省委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广东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等多项奖励;2018年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表彰。
受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评审专家、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外审专家;系首届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受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系广东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省委宣讲团成员、广东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广州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近五年来应邀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通厅、环保厅等数十个国家单位作有关中央文件精神、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民法典等领域的报告,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老年报等媒体采访,宣讲国家法治政策,收到广泛良好社会反响。
【夏正林个人简介】
夏正林,男,江苏盐城人,1973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学历及经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14年到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学,2018-2019年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学。
学术上兼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港澳基本法,尤其熟悉香港法律事务。在权威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5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法学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在广州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100多篇。代表作有:(1)论文《从基本权利到宪法权利》,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2)论文《合宪性解释理论的辨析和前景》,载《中国法学》2017年第1期;(3)专著《社会权规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入选优秀法理文库;(4)专著《从基本权利到宪法权利》,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5)专著《思维与逻辑讲义》,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6)专著《地立立法评估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7)主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在学术上提出并系统论证了从“基本权利”到“宪法权利”,在宪法学界形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力。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包括教育部委托项目“习近平一国两制思想研究”(2017年),国家社科一般项目“乡镇职能供给创新研究”(2017年)。曾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华南理工大学“卓越教学南光奖”。
社会上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应急委员会专家,广东省委市委宣传部理论宣讲团成员,广东省“双百”宣讲团成员和“南粤法治报告会”主讲专家,广东省普法讲师团成员等职。2014年以来,为全省各级政府讲授习近平有关依法治国论述、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宪法、民法典200多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受到听众广泛好评。2019年被评为第三届广州地区十大法学家。
【祝建军个人简介】
祝建军,男,1973年3月生,安徽濉溪人,中共党员,民商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后,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三级高级法官。2011年3月至7月,被选派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交流学习。2014年12月被评为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入选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双千计划”,并挂职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8年1月被评为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8年4月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2010年9月被评为首届广东法院审判业务专家。2014年4月,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项一等功。2014年8月,被聘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委员会专家。2018年2月,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地方领军人才。2020年9月,入选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库专家。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1年,其中从事知识产权审判17年,主审过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方面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审或作为审判长审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十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或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8年11月,主审的华为诉交互数字集团(IDC)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案入选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法院报》评为2013年度中国法院十大热点案件,也是当年唯一入选的民事案件。2018年1月,主审的华为诉三星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为我国无线通信领域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第一案,判决书17万字,详细阐述了案件的裁判规则,为国际社会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中国法官的司法经验和智慧,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促成华为与三星达成标准必要专利全球交叉许可协议,双方纠纷得以解决。
在法律出版社出版5本个人专著《知识产权疑难案件裁判思维(二)》《知识产权疑难案件裁判思维》《数字时代著作权裁判逻辑》《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规制》《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2017年1月,《知识产权疑难案件裁判思维》获评“深圳十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在《知识产权》《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法学期刊、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判解研究150余篇,其中,代表作有《我国应建立处理标准必要专利争议的禁诉令制度》(2020年6月发表)、《网络不正当竞争侵权成立的考量因素》(2019年10月发表)、《囤积商标牟利的司法规制》(2018年3月发表)、《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2017年1月发表)。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
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中标课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国司法管辖权问题研究》,同时,参与《互联网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版权保护技术规制研究》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担任深圳市法学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有两篇学术信息获得中央领导批示,有关意见被相关部门采纳。
【耿卓个人简介】
耿卓,男,1977年9月生,河南淇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广东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土地法制科学》主编。学历及经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曾赴台湾地区东吴大学研修。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财产法、土地法制、“三农”法制、城市更新法制的教学和研究。
聚焦国家土地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全域性田野调研,推动和创新理论研究,受到好评。专注土地法制,在深耕“三农”法制基础上积极拓展,对广东土地改革实践、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开展基础理论研究。自2002年以来在陈小君教授的领导下坚持开展土地法律制度的田野调查,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对珠三角地区进行全域土地调研。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文40余篇,出版《传承与革新:我国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三卷本)等著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承担农业农村部、北京市信访办、自然资源部城市国土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等委托项目,多次作为国家重大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调研。独著成果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董必武法学青年优秀成果奖、佟柔民商法学青年优秀成果和优秀博士论文奖;合著成果获教育部第七、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类)二等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等。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计划,获评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坚持德法兼修,教书育人;搭建平台,助力学科建设。参加学校首届骨干教师思政专题培训班;精心指导研究生在核心期刊发文多篇、成功立项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攀登计划”)专项资金资助重点项目;参编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合同法学》。创办《土地法制科学》集刊;参与创办“土地法制文丛”及“土地法制前沿论坛”、“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依托土地法制研究院创建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乡村振兴战略法制保障研究”,成绩显著;指导多名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研究,成功申请国家级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担任权威和核心期刊外审专家。
服务决策立法,助推法治建设。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和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及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受聘国家社科及教育部项目评审鉴定专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审专家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多领域大量法治实践活动。参与民法典物权编和《土地承包法(修订)》《土地管理法(修订)》等立法起草论证工作,智库成果获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批示、被有关部分采纳。2016年调入广东后应邀为基层政府、专业学会、律所和华南师范大学等作土地改革、民法典学习等报告20余场,担任省电视台栏目嘉宾、接受南方都市报等采访,社会反响良好。
【孔繁华个人简介】
孔繁华,女,1975年10月生,吉林东辽人,群众。现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行政审判案例研究基地副主任,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新时代法治广东研究基地和华南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学历及经历: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2001年起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期间2014-2015年赴美国东北大学访学,2017年赴我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访学,入选中央六部委“双千计划”于2015-2016年挂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注行政诉讼理论和实务问题,著有《行政诉讼性质研究》《行政法成案研究》和《劳动行政争议的理论与实践》等著述;发表《行政诉权的法律型态及其实现路径》《过程性政府信息及其豁免公开之适用》《滥用行政诉权之法律规制》等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和省、市部门委托的项目10余项;智库研究成果获教育部、全国老龄委和省、市实务部门采纳。从事法学教育近二十载,主编《法学教育的创新与实践》;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搭建产教融合平台,担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负责人;改编的教学案例入选全国专业学位案例库(法律类);获得华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二等奖;获“第三届广州地区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在立法、行政、司法、检察等法治实践领域积极建言献策。获聘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受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广东省发改委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咨询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州市海珠区政府法律顾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惠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司法局、清远市政府等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重大决策和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近三年受邀为省、市、区各级人大及政府部门讲授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诉讼证据等主题报告百余场;担任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广州市博物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获评2017和2018年度履职积极代表。
【安雪梅个人简介】
安雪梅,女,1969年9月生,甘肃秦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硕士生导师,兼任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基地研究员、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入选广东省第六批“千百十”人才培养计划。
该同志治学严谨、勤勉奋进,擅长多学科研究方法,在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司法改革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研究方面成绩非常突出。在人民出版社等权威刊物出版学术著作4部,学术著述《知识产权交叉案件专门化审判改革研究》(2019)是国内系统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组织改革研究的力作。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及其他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参加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及国际合作2项。在《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学术成果把握前沿且贴近法治中国实践需要,研究成果极具独创性和理论价值。
积极参与司法实践活动,十余年来参与了大量省市两级立法论证、草案撰写、立法咨询、立法评估和法治宣传工作。主持撰写的两部地方性法规(专家建议稿)先后被省市两级人大采纳并获得高度赞扬。为最高院、省发改委、省市多地知识产权局撰写专题报告并上报主管机关。作为省人大专项立法小组成员完成的《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对中药材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地方立法做出重要贡献。从教近30载,悉心培养学生数千名,获批两个省级法学重点学科研究基地,指导学生斩获国家级大创项目3项、获“挑战杯·创青春”创业大赛金奖1项,在省内外开展法治宣传、学术讲座、法律培训近40场,主持并推动三个研究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法治宣传与学术合作,在广东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法学学科建设、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智库支持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
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广东省“粤木棉杯”风采人物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等6项荣誉。入选广东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咨询专家(全省10人)、担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项立法小组成员,受聘广东、江西、四川等地政府科技咨询专家、广东省、市多地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广交会知识产权维权专家等20余项兼职,十余年来为党、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决策奉献了大量真知灼见,法治服务成绩卓著,获得省内外普遍赞誉。
【黄海波个人简介】
黄海波,男,1975年10生,江西定南人,中共党员,现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学术著述有《刑事评议程序研究》《出庭公诉实战技能》等,参著《中国刑事二审程序改革之研究》《刑事检察实务研究》等;在《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论文《毒品犯罪诱惑侦查风险的程序控制》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主持或参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项重点科研课题,撰写的多份实证研究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并向全国、全省转发。
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论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学术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调研人才、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先进工作者、广东检察专门型人才、广东省检察业务专家。
作为扎根基层办案一线的专家型、研究型、实战型检察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尤其是刑事法律工作实际进行理论研究,论文连续15年获得深圳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办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被告人李某等11人涉黑案、被告人林某某等3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突出,荣获个人三等功、集体三等功、深圳市打假工作先进个人、深圳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竞赛第一名、深圳市罗湖区优秀共产党员等;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制创新,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人大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相衔接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经验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肯定推广,部分工作内容被司法解释所吸收,荣获深圳市先进工作集体、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现为广东省检察官协会理事;积极参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实践,连续六年参与深圳市“法治蓝皮书”活动,在《检察日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发表多篇普法文章;长期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法律和执法规范化培训,长期受邀在法学院、组织部、党校、银行、企业授课或宣讲,课后反馈效果良好。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