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法院海外调解员机制
作为浙江著名的侨乡,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在解决侨民的现实诉求方面开展了诸多有益尝试。今年,文成县法学会在借鉴该县法院特约海外调解员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发展法学会海外会员。这一创新,得到了法学会系统的一致好评。
“现在是北京时间2017年9月15日15时03分,文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远程网络视频立案审查工作现在开始,请在意大利网络视频现场的两位海外调解员自我介绍一下……”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民法院(简称文成法院)第八审判庭,立案庭审判员郑光对着审判庭的电视屏幕介绍说。
这天,他负责远在意大利米兰的文成籍朱某绿诉吴某峰离婚纠纷一案的立案审查、审判工作。随后,在文成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文成司法局公证处借助法院的数字平台,首次通过视频对接的方式,在两名海外公证联络员的见证下,圆满完成了身在意大利米兰的周某及其儿子等4人放弃继承的声明公证。
记者获悉,文成是浙江著名的侨乡,涉外案件多、华侨诉讼难、文书送达难等问题长期困扰侨民。鉴于此,文成法院于2009年在国内率先推出“特邀海外调解员”工作制度,聘请熟悉国内法律事务的侨领为特邀海外调解员,参与到华侨纠纷调解中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院的探索给了我们启示,但仅限于审判工作还远远不够解决侨民面临的问题。”文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郑国法告诉记者,“为突破法院海外工作的瓶颈,解决侨民的现实问题,由政法委牵头,法学会搭建平台,将调解、公证、法律服务等工作融入进来,形成海外调解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多层面满足侨民的诉求,帮他们解决现实问题。”
在10月13日中国法学会领导到浙江省法学会调研工作时,郑国法就海外法学会会员建设和工作实践专门向调研的法学会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一致好评。
法院的创新探索
温州市文成县地处浙南山区,自古就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20世纪50年代开始,部分文成人为谋生路,旅居西欧谋发展,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文成县共有华侨17万余人,分布世界70多个国家,占该县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还多。随着经济的发展,侨民与国内的经济、文化、生活的往来繁多,涉侨事务也大幅上升,涉侨事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涉侨服务难以提升。
2009年11月,文成法院在国内率先推出“特邀海外调解员制度”,并选择在文成籍侨民聚集较多的意大利米兰成立首个联络站,同时特邀在侨民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侨领胡建金、吴步双等10多人为特邀海外调解员与联络员,协助法院联系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开展诉讼调解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吴步双曾经是文成法院玉壶法庭的副庭长,胡建金曾经是玉壶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二人均具有丰富的人民调解经验。
法院延伸海外的工作包括规范协助法院送达、当事人身份确认;网上立案;网上授权委托;协助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流程。文成法院还在门户网站开通了院长投诉信箱和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接受国外华侨和国内侨属的举报、投诉。法院建设起了高清标准型数字法庭,专门用于涉侨案件的网络视频立案、开庭审理、调解等。如今,文成籍华侨要在国内打官司,可以向文成法院门户网站的立案系统、QQ邮箱等递交起诉材料,申请立案。经法官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海外调解员协助法官,通过Skype等语音视频软件,确认当事人身份,见证当事人在起诉状上签名,完成网上立案。
“这种审理涉侨民事案件的创新举措,既节省华侨打官司的时间、精力成本,也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文成法院审判员郑光告诉记者。
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海外调解员协助法院已调解案件240件,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126件,协助法院送达案件348人次,协助远程网络视频开庭审理案件145件,自行解决华侨纠纷411件。
内涵外延拓展的尝试
“法院的创新切切实实为侨民解决了一些实务方面的问题,但我们发现,法院职能有其局限性,业务仅限于离婚案件,与侨民的现实需求相距甚远。”郑国法说。
“比如,当前反映最多的涉外公证问题和侨民的法律服务问题。”郑国法补充道,“随着第一代老华侨和华侨父辈的去世,导致财产继承问题层出不穷。由于大多数继承的财产数额小,很多国外亲属愿意放弃继承,但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国外亲属本人回国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长途奔波劳顿又得不偿失,继承的财产价值可能还没有来回的费用多,导致很多遗产继承工作拖延。”
文成县公证处主任林为口告诉记者:“仅去年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1000多件,其中有110位华侨从国外专程回国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占我处去年全年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11%左右,可见华侨办理继承公证的业务量还是很大的。”
针对上述情况,文成公证处于今年在意大利米兰设立全国首个海外公证联络站。在文成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9月15日下午4时30分许,远在意大利米兰的4位华侨通过该公证联络站,不到1个小时,在法院的数字法庭远程办好了遗产公证手续。
“海外公证迈出了第一步,法学会的法律服务功能也应该在海外侨民中发挥积极作用。”郑国法这样告诉记者。
于是,同时为文成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的他,将这个想法汇报给了温州市法学会,得到了温州市法学会领导的高度关注,该法学会秘书长包奇涵随即来到文成,进行了前期走访调研。“我们前期5次调研走访、召开3次海内外华侨华人座谈会,了解到海外侨民急需的法律服务范围涉及面更广更深,而且诉求强烈。”包奇涵告诉记者。
他们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海外侨民急需的法律服务有商事、执行、人民调解、公证及户籍办理等等。“这与我省‘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精神不相符。”包奇涵说,“文成法学会在法院特邀海外调解员制度的基础上,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落实到海内外侨民法律服务领域,无疑是进行内涵外延拓展的尝试和探索。”
包奇涵的设想与郑国法不谋而合。随即,他将此想法汇报给温州市法学会,得到了温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领导的高度认同。同时,也得到了文成县委、县委政法委领导的大力支持。文成县委书记王彩莲还亲自到县委政法委调研,要求抓紧落实。文成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徐清雨多次过问,并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和要求。
首批海外法学会会员上岗
9月20日下午,“文成县法学会意大利米兰联络站”的授牌仪式在文成县委政法委举行,这意味着法学会组织体系正式延伸至意大利米兰。当日,徐清雨向海外联络站代表、意大利米兰文成同乡会副会长胡建金授牌,同时对文成县法学会米兰联络站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实际上,在挂牌之前,文成县法学会已经在米兰开展了前期调研和摸底工作。温州市、文成县两级法学会综合各方资源优势,由政法委牵头,公安、法院、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海外侨胞团体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了由知名法官、优秀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各单位业务骨干、知名海外侨领等43人组成的法学会工作组,在满足侨民不同层面的法务需求的同时,也对拟发展成海外法学会会员的对象进行了考察。
海外会员代表法学会在海外为侨民提供法律服务,代表我国法学会在国际中的形象,而提供海外法律服务基本为免费服务,没有薪酬。
“这需要有一颗为侨民服务的心才能长久坚持,所以我们遴选海外会员,品德高尚和政治可靠放在首位。”郑国法告诉记者,“第一批会员中,吴步双、胡建金都有法院工作经历,后来辞职出国经商,自2009年文成法院推行海外调解员制度以来就为特邀海外调解员,政治可靠,又懂法律,且多年不计报酬,都是利用休息时间义务为海外侨民提供服务。”
除了胡建金、吴步双,胡金娥、胡守银、周慧等3人一并成为文成法学会海外首批会员。胡金娥为意大利会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熟悉国外法律,胡守银、周慧二人在国内外多次参与纠纷调解,为调解能手。他们5人共同负责起文成县法学会海外法律服务的基本运行工作。
依托法学会平台,当天下午授牌的还有:文成县人民调解海外联络点意大利米兰站、文成县公证处海外联络点意大利米兰站。
“不管是调解工作,还是法律业务,个人威望和怀有公平正义之心是业务开展的重要保障,在侨民中要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公平公正,让侨民信服,特别是调解案件,没有一定的个人影响力和威望,是无法调解出一个让双方满意的结果的。文成县法学会遴选的首批5名海外会员都是在意大利多年的侨领或知名人士,办事公平公正,威望高,我们也看好他们。”包奇涵告诉记者。
文成县法学会意大利米兰联络站的成立,标志着由文成县委政法委牵头的海外会员法律服务制度工作创新,已经由原来法院办理离婚案件为主的业务拓展至商事、执行案件、人民调解、公证办理、法律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法学会平台搭建以来,已经办结离婚案件22起,商事案件1起,涉海外执行案件2起,办理视频公证(放弃遗产继承公证)4起,调解海外民间纠纷5起,效果明显,受到海内外华侨华人的一致好评。
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温州市法学会于2016年成立了“法学法律专家库”,该专家库汇聚了各领域的专家学者。
“我们借助专家库的资源,发挥法学会智囊团作用,海外侨民在遇到一些法律难题,可以远程视频连线,现场面对面咨询国内各类法律专家。”包奇涵向记者介绍,“由专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解决侨民具体法务需求,正常、正确维权,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近期,我们准备邀请法学专家运用远程网络视频给海外法学会员上首堂法律课。”
虽然文成县法学会发展海外会员迈出了坚实一步,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但基层海外法律服务工作毕竟是个新鲜事物,我们在积极探索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郑国法坦言,“比如服务范围的拓展问题,海外场所的设置问题,海外会员的管理问题,工作机制建设问题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记者获悉,文成县法学会将在该县政法委的指导下,继续扩大服务范围,将公安、检察(主要是预防违法犯罪)、民政等其他部门的服务业务纳入大平台,同时扩大法学会海外联络站,在其他华侨集中聚居的罗马、巴塞罗那等地建立联络站,发展更多政治可靠、品行端正的侨领、侨民为海外会员。
同时,要逐步建立起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海外会员的产生、担任条件、权利与义务;实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强海外会员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常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其角色的岗位需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运用多种途径接受国内外华侨、侨属的举报、投诉,加强对海外会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海外会员形象,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建立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将海外会员办公场地的租赁、人员误工补贴和运行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制订相应标准,保障海外会员工作正常运行。
“只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一定可以将海外法律服务工作做大做强,惠及更多海外侨民。”郑国法如是说。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