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法学会主办,衢州市法学会、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二届“浙江法学论坛”于12月12-13日在衢州江山召开。此次论坛主题为“美丽浙江建设中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研究”。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出席论坛并讲话,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新璋、衢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徐一虹、江山市副市长郑贤文等领导出席论坛。论坛开幕式由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主持。来自省内十余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实务部门的1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战略部署、战略安排,对于我省法学研究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引作用,全省法学学术界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我省法学研究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法学学术力的迅速崛起是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全省法学学术界要珍惜时代机遇,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为民谋福祉、为国建良言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本届论坛聚焦美丽浙江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就是要以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实效性的理论研究来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要求,全省法学学术界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实践的法治特征,围绕“八八战略”在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学术探索和学术创新,充分提炼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经验、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以更接地气的研究、更重实效的探索、更有力的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浙江贡献理论智慧。
在专题研讨环节,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马存利、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吴明军、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王帅等获奖论文作者针对水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养殖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从恢复性司法、环境公益诉讼、公众参与机制、生态补偿等不同角度提出了富有见地的理论观点和对策建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水苗、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先凤作了学术评议。
本届论坛还对省法学会2017年度重点委托课题“‘大花园’建设中的治水法治保障研究”进行了现场评审,杭州、宁波等8个市法学会的课题主要负责人对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成效等方面进行了结题陈述和现场答辩。省法学会顾问、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主持课题报告评审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水苗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蔡先凤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姜双林教授组成的评审组认真听取了结题汇报,并进行了提问点评,给出了指导性意见。钱水苗教授代表专家组指出,8个课题组按照省法学会要求就治水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从法治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结题成果基本符合要求,一致同意结题。宁波、金华、衢州、杭州市法学会的课题质量较高,对深化水环境治理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下一步,建议各课题组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加大成果转化力度,更好地发挥法学研究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和对法治实践的智力支持作用。
本届论坛共征集到论文317篇,经评审,有68篇优秀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杭州、宁波、湖州、衢州市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单位奖,论坛对获奖作者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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