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桐乡市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川弟,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戴金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家春,市人民法院院长许邦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小平等参加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桐乡市法学会章程》、《桐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桐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在随后召开的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桐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含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桐乡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潘川弟当选为桐乡市法学会会长。
潘川弟表示,法学会成立后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形成我市特色,最好能培育出工作典型,重点是应用型研究、社会治理难点问题调研、法治宣传等。
要进一步发挥法学会思想智库的作用,主动参与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中,成为党委政府的“智囊团”;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基层群众组织的“服务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制度,成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的“新枢纽”;要培养勇于开拓创新的业务骨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会员队伍,成为广大会员的“孵化器”;要建立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充分重视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工作,更好地实现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成为法学研究的“推进器”,大力推进法学会的繁荣和发展。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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