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 熊伟;
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翁壮壮
智慧型法学院建设是教育数字化转型在法学领域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深圳大学法学院以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目标,紧紧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生态,加快推进法学院智慧化建设。学院践行系统思维、数字素养与法律判断力并重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打造以数字治理与法治创新为核心的教学科研平台。通过加强服务能力、优化科研团队配置、积累技术资源,学院不断提升在法律与科技交叉领域的引领力和供给力,成为探索和实践新型法治知识生产机制的先行者,真正嵌入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知识引擎之中。
>>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文中图片由作者提供
智慧型法学院建设的愿景
智慧型法学院的建设并非始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崛起,而是经历了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等多个阶段的渐进演进。早期,电子邮箱的使用、文献的在线传输以及教学资源的初步共享,标志着法学院信息化水平的起步;之后,翻转课堂、视频会议、在线教学平台等工具的普及,推动了教学模式的网络化更新。不过,这些技术手段更多停留在工具层面,尚未触及教育结构与制度逻辑的核心重塑。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智慧型法学院的内涵发生根本转变,焦点不再是技术能否被接入,而是如何借助智能技术重构法学院教学、科研与治理的整体范式。深圳大学法学院明确提出“未来导向、科技赋能、制度重构”的总体蓝图,强调智慧型法学院的愿景,绝非简单的硬件设备现代化,而是一场从理念到机制的系统性重构。
>>2024年6月,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揭牌成立。
智慧型法学院的建设核心,不在于技术运用的表层熟练,而在于通过智能化手段推动教育质量与法治贡献的双重跃升。这一转型要求法学教育跳出传统学科框架,培育具备系统思维、数字素养与法律判断力并重的复合型人才,服务于智慧治理与科技创新的时代需求。其愿景不仅面向技术的演进,更回应未来社会的复杂问题,推动法学教育实现前瞻性、跨界性与回应性重构。智慧型法学院并非追求成为设施先进却内涵空洞的教学机构,而是一个能够引领法学发展方向、产出关键知识成果、积极参与制度建构,并在社会中产生实质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共同体。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合成、量子计算、基因编辑、脑机接口等新兴技术不断重塑社会结构的背景下,智慧型法学院的愿景还包括推动法学知识结构的重构。法律教育不能停留于回应现实,更应具备前瞻性地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能力。这就要求在培养过程中实现数字素养与法律技艺的深度融合,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如何规制数字技术应用,促使他们具备从科技逻辑出发参与法律治理的能力。深圳大学法学院尝试在学科交叉、课程体系和人才类型上全面突破传统法学教育的边界,打破象牙塔式的封闭模式,主动对接技术前沿与社会需求,成为知识生产的前沿阵地和公共治理的关键支点。这种结构性变革不只是对教学内容的更新,更是法律思维方式和制度适应能力的重塑。
数字时代的智慧型法学院应成为法治创新的智库中枢。智慧型法学院不仅是知识传授的场域,更是理论范式的策源地、规则设计的创新者与科技治理的参与者,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与全球制度变迁中发挥智力支持与制度贡献的双重功能。深圳大学法学院正积极推动的法学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与法学+人工智能双学位培养项目,其功能不仅限于课堂内的教学与人才培养,更应主动走向社会、政府与产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科技产品与专业研究服务。通过前沿性的问题导向研究、跨学科的方法整合与制度创新能力的培养,法学院应当成为链接学术与实务、理念与政策的关键节点。
智慧型法学院建设的目标
智慧型法学院建设的目标,是打造一个涵盖教师、学生与行政人员的数字生态系统,推动全员协同进化、共同迈入“数智时代”。为提升师生数字素养,深圳大学104间智慧教室(包括远程互动型智慧教室、分组研讨型智慧教室、虚拟现实型及其他类型智慧教室)已全面部署,推动个性化教学与智能化课堂的深度融合。教师不仅要掌握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教学工具与智能平台的操作能力,更要成为数字素养的传递者与引导者;学生则需在掌握传统法学知识的基础上,深化对算法治理、科技伦理与法律科技的理解;行政人员也必须通过智慧管理系统,实现事务流程的全面数字化与高效化。这一系统创新的核心,不在于局部技术替代,而在于推动学院整体转型为一个具备自学习、自适应、自演化能力的智能组织,使“智慧”不仅体现在工具使用层面,更内嵌于教学、科研与治理的各环节。
>>深圳大学举行法学文科实验室建设主题沙龙。
智慧型法学院的核心任务是以人工智能助力教学方式与教学关系的全面重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化教学。深圳大学法学院通过建设法律人工智能实习实训实验室、模拟法庭虚拟仿真实验室,举办“法律人人工智能提示词的双重解码与效能革命”等系列沙龙,赋能师生提升数字素养。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教师不仅能开展精准化授课、智能化批改和实时反馈,还能因材施教、优化教学节奏;学生则可依托智能平台制定个性化学习路径,深入参与模拟法庭、法律科技竞赛等互动性强的项目,提升实战能力与思辨能力。教学活动也因此从传统的知识灌输,转变为动态协同、双向互动的智能学习过程。智慧型法学院应将教学场景的智能升级作为切入点,构建一个融合个性化、适应性与批判性能力培养的复合型教育体系,使人工智能不仅成为教学工具,更成为教学理念与模式变革的关键驱动。
在智慧型法学院的建设中,科研范式的升级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人工智能的价值不再仅限于文献检索、案例分析或量化处理,更在于其作为创意共建的合作者,参与到法学研究的深层结构中。正如过去不掌握计算机技术的教师难以跟上学术前沿,如今忽视人工智能工具的学者亦可能在知识生产中逐步被边缘化。深圳大学全力推动法学文科科研实验室建设,致力于构建一个人机协同的科研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法学研究的速度、广度与原创性。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要求技术引入,更依赖观念革新。学院正在不断加强科研团队的跨学科训练,鼓励教师打破技术恐惧与抵触心理,以开放、合作、进化的姿态,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研究范式变革。
智慧型法学院的育人目标,着眼于激发学生对科技发展与法治变革的深度关切。围绕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机器人、生物合成等前沿技术所引发的法律规制问题,课程设置与科研训练应予以系统强化。通过引导学生聚焦这些关键议题,法学院不仅传授法律知识,更培养其面向未来的法治前瞻性思维,使其具备理解科技、驾驭规则、参与治理的综合能力。近年来,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得理科技公司联合组建跨领域授课团队,法学教师与实务专家共同讲授《法律与人工智能》课,推动复合型课程建设,促进跨学科教学实践。深圳大学代表队参加“威科杯”法律AI技能挑战赛并获得佳绩,强化学生实务技能训练,验证智慧法学教育成效。在这一转型背景下,学生的职业路径超越传统法律服务与实施领域,拓展至数字治理、科技监管、政策制定等新兴方向。智慧型法学院的育人价值,正是在于培育具备时代感、责任感与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使他们在迎接社会与技术双重变革中发挥关键作用。
打造智慧型法学院,必须构建软硬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深圳大学通过智慧教室系统推动智能教学场景建设,不断夯实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大幅提升跨校教学协同效率,全面拓展学生个性化学习路径,全力建设集云课堂、云教学资源、云平台为一体的“云端大学”。这不仅是教室配备智能屏、教学引入AI智能体的表层更新,更是制度、技术与文化深度融合的系统性工程。学院需建立统一的教学管理平台、智能课程档案系统、科研知识图谱以及科技法学重点实验室,将教学与科研活动全面纳入数据驱动与智能反馈的闭环机制中,实现全流程的信息联通与智能调控。在这一过程中,智慧型法学院不仅体现在技术部署的可见层面,更应体现为治理理念、管理模式与制度结构的同步升级。唯有如此,学院才能真正实现从技术使用到运行逻辑的整体跃升,构建起支撑未来法学教育与研究持续演化的基础框架。
智慧型法学院建设的路径
采取分阶段、分层次的渐进式路径,稳步推进深度协同与系统重构。第一阶段聚焦工具导入,推动教师熟练掌握人工智能辅助教学与科研工具,鼓励学生利用智能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同时提升行政人员对智能管理系统的运用能力。第二阶段着眼于结构整合,将教学、科研与管理各环节的数据统一接入一个协同运行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与流程优化。第三阶段则进入范式重构,通过内容创新、模式转型与机制更新,构建起一个真正智能化、系统化、回应未来挑战的法学教育生态体系。在路径设计上,必须警惕技术驱动的表面化、碎片化倾向,注重理念更新与组织架构改革的同步推进,使法学院的智慧转型能够形意结合。在系统观念指导下,深圳大学法学院正在全力建设“数字治理与法治创新”文科重点实验室,同时探索“法学+人工智能”本科双学士项目与“科技法学”法律硕士项目,力图打造一支具有复合背景、前沿视野和系统能力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智慧型法学院的持续演进提供坚实支撑。
打破传统法学学科壁垒,搭建跨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团队。无论是开发法律科技产品、推进数字治理研究,还是构建智能教学系统,都离不开法学与计算机科学、社会学、数据科学等多领域知识的深度协同。作为智慧型法学院建设的重要抓手,2024年深圳大学成立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同年获批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承担起法学与科技交叉融合的平台功能。研究院不仅汇聚了来自法学、计算机、人工智能等多学科的核心力量,还引入实务专家参与课程与项目设计,为跨界知识生产与治理创新提供制度载体,初步形成了覆盖教学、科研与实践的复合型团队,产生了一系列具有理论深度与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如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宋旭光副教授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科技法学的属性特征与建构路径》,翁壮壮助理教授出版《AI时代法律人智能手册》等。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科技研讨会开幕式。
积极推动前沿法律科技产品的开发,聚焦智能法律检索系统、模拟法庭训练平台、合规风险自动识别工具等关键应用。这些产品的实现依赖高度专业的工程支持,学院无需独立完成全部技术开发任务,但必须具备明确问题需求、进行法律知识与技术语言之间的有效转译,并主导具体应用场景的设计与验证。深圳大学法学院正在构建“法律-科技”生态圈,充分联动校内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以及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研发力量,同时深化与腾讯、得理科技、法大大等科技企业的合作,以法律教学实验室为实训平台,创建产品落地应用的有效场景。学院联合发起成立“深圳市法治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承建“司法部法治大数据与智能装备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也是拓展法律科技产品开发渠道的有益尝试。通过协同创新机制,深圳大学法学院不断提升在法律科技产品中的知识贡献与应用引领地位,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嵌入智能时代的制度实践。
构建可持续的治理机制,实现深层次与长周期的良性发展。在学院内部,应建立健全按劳分配、绩效激励、创新鼓励、包容试错与重点培养等机制,全面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个人成长与学院发展协同并进。在学院之外,则需主动争取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组织的政策支持与项目资源,夯实制度根基,拓展经济基础,为智慧法学院注入持续动能。深圳大学获得法学一级博士点,为增强人才培养层级和高水平法学研究奠定基础。学院积极申报深圳市科技战略研究项目“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也是对接国家战略、回应地方需求、争取外部支持的具体实践。这种内外联动的治理体系,将成为智慧化转型走深走实的制度保障。
深圳大学法学院肩负着引领湾区智慧法学院建设的重要使命。作为深圳经济特区和国家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唯一本硕博一体化的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依托深圳在制度创新与科技发展方面的优势,奠定了学院高层次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学科基础。学院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科技研讨会”“中韩数字法学学术交流会”以及“低空经济跨境争议的法律规制研讨会”等专业活动,凸显了学院在新兴议题上的回应能力。法学院与韩国法制研究院签署合作备忘录,举办全国高校“涉外法治与湾区实践”夏令营,助力“Legal Compass法护深企远航计划”,持续促进国际合作与湾区协同,服务企业涉外法治需求,拓展智慧法治应用维度。
未来,深圳大学法学院将加快自身转型升级,形成一套可复制、可传播、可借鉴的“深圳经验”,为全国智慧型法学院建设提供样本,进一步发挥区域辐射功能与制度引领作用,助力我国法学教育驶入智能驱动的新轨道。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