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广东省法学会在南方医科大学召开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调研座谈会
2017年1月16日,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等一行到南方医科大学调研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工作。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姜虹报告工作。梁伟发对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研究会近年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推卫生法制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调研座谈会上讲话
姜虹汇报了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相关工作。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省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法治建设问题的研究工作和实践工作持续发力,立足南粤,面向中国,在繁荣学术交流、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搭建综合性学术平台,依托南方医科大学等单位,重点整合法学、医学、药学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围绕医改中凸显的各类问题,举办各类研讨活动,迄今为止,研究会成员共主持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课题3项,其它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国家、省部级研究课题20多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10部,主编教材5部。二是积极组织专家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参与了《基本医疗卫生法》制定、“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研究”、“我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研究”及“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条例立法研究”等,较好地发挥了研究会的“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三是凝聚广大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积极开展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纠纷研究与处置实践工作,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建设美妆普法示范基地,参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究会特别着力对其成员单位——广东省和谐医患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指导,参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节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同时,研究会今后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研究,构筑卫生法学高地。不仅要深入研究卫生法学的学科体系、教学体系,而且要着重研究国家、省市医药卫生领域改革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和政策问题。二是创新机制,释放专委会的动力与活力。重点引导在社会资本办医、美妆养生行业规制等领域的研究,推动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三是加强合作,打造亮点与品牌。进一步加强研究会与华南地区卫生法学界、国际卫生法学界的区域合作,继续打造“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交流合作的平台。四是面向广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训卫生法律人才,为法治广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姜虹作工作汇报
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各副会长、专委会主任及其他代表就研究会工作、发展方向等问题作了发言。省法学会与会代表对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近年来的工作作了相应的评价,并对今后研究会开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汇报后,梁伟发对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工作非常富有成效,已经超越了调研之前自己的期望与想象,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有一个好会长、好依托、好协作基地很重要,希望研究会把今后的工作做实、做强、做多、做好。他强调,第一,研究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会必须把保持和增强自身的政治性放在首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至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研究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服务好中心大局。第二,研究会的研究重点要更趋集中。研究会的研究工作要紧密围绕法治、围绕卫生展开,不要铺得太开。研究成果的数量固然重要,但是更要注重研究深度的拓展,研究要深、成果要精。同时,开展研究工作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如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学、企业等)的紧密联系。第三,研究会要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开展课题研究、学术活动都要重视效果尤其是成果转化,研究会要创造条件建立常态性成果接收报送机制,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成果转化,通过有效的渠道,进行刊发和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供决策参考。
最后,姜虹表示对省法学会调研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工作,尤其是听取梁伟发会长发言后深受鼓舞,今后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齐心协力搞好研究会的工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