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十届年会暨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顺利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省法学会副会长等领导出席会议。省检察院研究室成员、检察学研究会部分理事、各市、分院研究室主任、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了会议。
省法学会副会长在开幕式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检察学研究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并提出在新形势下检察学研究会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研究、进一步加大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与其他法学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力度。
研究室主任座谈会
本次年会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主题,与会代表们围绕检察员额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构建、公益诉讼、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等多个改革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营造了良好检察理论研究氛围。在研究室主任座谈会中,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龙子丹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座谈会精神,并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情况。与会代表就如何在深化司法改革新形势下重新审视研究室职能定位、完善调研工作格局、探索新的工作机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黄武副检察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同志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找准自身定位,完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法律政策研究室各项工作,为广东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是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勇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发挥好智库作用;二是要积极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检察业务专项工作等开展调研分析,加强宏观指导,发挥参谋作用;三是要延伸服务,注重针对检察业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以及法律运用中的普遍性问题,主动组织各部门的业务骨干、院校专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发挥一体化机制下研究室的协同作用;四是要汇集成果,对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要及时收集整理或结集出版,发挥理论研究成果固化作用,既客观反映一定时期工作历史,也为后来的同志开展研究工作提供素材。
(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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