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200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做好检察学研究会工作的通知》(高检发理研字[2007]1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检察院要主动与各省级法学会等有关部门联系,积极筹备,争取尽早成立各省级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整合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推动广东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事业更快发展,经广东省法学会批准,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于2007年10月9日正式成立。2014年10月10日,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按照检察学研究会会章程和会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黄武副检察长当选会长,第二届理事会包括常务理事85名、理事134名。研究会成立至今,以年会制为主要载体,组织发动全省检察干警参与检察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研究,至今已举办了十一届年会,成果丰硕,效果显著。特别是近几年来,研究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于司法体制改革及检察法治实践,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创作出有理论、实践意义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继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