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快建设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工作部署,广东省法学会定于2024年9月下旬举办涉外法治人才专题研修班(南亚、东南亚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法学会
承办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星期五)
培训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至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三、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丽枫酒店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店(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内)
培训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重点提高在南亚东南亚投资贸易、诉讼仲裁等法律领域的实务能力。教学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和实地参观教学等方式。具体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详见附件1。
五、参训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外语可作为工作语言的在粤企业法务、公司律师、社会律师、高校教师、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涉外法工作人员;
3.有“出海”南亚东南亚地区投资贸易、国际金融、诉讼仲裁等实务需求,或对涉南亚东南亚地区法律业务有浓厚兴趣的;
4.身体健康,能保障培训学习时间,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培训。
六、相关安排
(一)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师资费用由省法学会承担,食宿费用由省法学会和参训学员(或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即每位参训学员(或参训学员所在单位)需缴纳食宿费用1100元人民币/人。学员自担部分由参训学员直接支付至广东财经大学,并由广东财经大学出具发票。
(二)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及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管理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今年省法学会举办的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由省法学会和广东财经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8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小组需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观点综述,该成果省法学会将用于不同途径的成果转化。
4.培训结业考核优秀的学员将纳入省法学会涉外法治人才库,并优先推荐参与省法学会举办的各类论坛、研讨会和交流活动。
(四)报名事宜
报名请于9月10日(星期二)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参训承诺书(附件2)提交至gdfxjw@126.com。如报名入选,将会有专人致电告知相关安排。
广东省法学会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省法学会研究部吴宇欣,020-89090960。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