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合影
2016年5月28日和29日,“社会保障法理论和中国实践高端论坛暨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6年换届会议”在广州召开。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协办,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支持。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同志,中国人民大学黎建飞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余少祥研究员,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州大学汤黎虹教授,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济南大学杨士林院长、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施适同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欧阳可日副局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涛院长、杨晓生书记,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振洪教授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外的法学专家学者、司法工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者、律师等150多名代表与会。
会议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周贤日教授主持,陈瑞光、王涛、汤黎虹、杨士林等同志先后作了致辞。陈瑞光同志在致辞中对本次论坛的召开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促进社会法学的全国性交流所起的重要意义予以肯定,并要求研究会明确奋斗目标,不脱离实践,走规范化管理道路,通过创新平台和机制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王涛同志认为,大学不但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也要注重科学研究;并希望研究会能够创造出让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的良好氛围。汤黎虹同志在致辞中阐述了社会法学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顺应学科建设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要顺应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需要。杨士林同志在致辞中提出广东省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复杂,民生保障任务艰巨,面临经济改革转型期很多新问题,希望本届理事会化压力为动力,摆脱现实困境,继往开来。
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同志为新当选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
研究会会长周贤日教授颁发证书
换届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同志主持,选举产生了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以及理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周贤日教授当选新一届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同时聘任黎建飞、汤黎虹两名教授为名誉会长,并审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章程(审议稿)》。
会议研讨阶段分为上午举行社会法学热点问题主题演讲,下午分两个会场,第一分会场为社会保障法基本理论与社会保险法研究,分设两个议题: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社会保险法的相关问题。第二分会场为慈善法与社会救助法研究问题,并设两个议题:一是慈善法的相关问题,二是社会救助法的相关问题。与会专家学者的围绕相关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发言精彩纷呈。
会议还特别邀请了立法后评估专家学者,围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学会委托的《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立法后评估进行了座谈,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的重要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会议,为大家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学习机会。同时,也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实践的加强,面对新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在社会法问题研究上仍然需要我们作出更多的努力。当前,我们应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加强研究及交流,以期对我国的社会法系列制度的完善提出科学的建议、对策,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共同努力。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供稿)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