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执行查控网络建设的不断完善,执行查控网络的作用愈发突出。江门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执行查控网络定期对“终本”案件进行检索,快速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从而执结了一批案件,有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刑事盗窃案件的受害人何某就是受益于这一举措,台山市人民法院在案件终止执行2年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在近日全额取回了退赔款。日前,家住顺德的何某专程来到台山市人民法院,把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赠送给该院执行局,以表达他对执行局全体干警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015年5月,何某驾车到高速公路服务区下车休息时,被杨某、曾某二人使用电子干扰器干扰其锁车,盗窃了其车内的挎包1个及旅行袋1个,致其损失了现金1万元以及手表、钱包等物品。随后,杨某、曾某被抓获,并于2015年底被台山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人被判令向何某同退赔1万元。
宣判后,由于两被告人未向何某退赔案款,案件移送至该院执行局执行。执行干警依法进行了一系列查控后,并无发现两被告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终结了执行程序(即“终本”)。由于两被告人已入狱服刑,何某对该1万元退赔款已不抱希望,因此近两年来何某一直未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该案件,通过执行查控网络定期对这些“终本”案件开展查控工作。执行干警的努力在今年8月得到了回报,在对何某的案件进行例行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在银行出现了可供执行的存款。执行干警随即通知何某恢复执行程序,并联系银行依法冻结了杨某的账户。最终,何某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回失而复得的退赔款。何某满怀感激地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赠予锦旗,为执行干警公正严明、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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