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5年第一季度,汕尾市两级法院案款发放速度保持全省前列,期限内案款发放率同比提高7.73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汕尾市两级法院共发放案款超4.46亿元,案款发放平均用时全省最短,发放速度全省最快。汕尾法院之所以能做实案款发放工作、提高案款发放速度,得益于六项机制。
——建立完善执行案款监管员机制。选任政治素质高、执行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公务员担任案款监管员,协助执行局局长履行常态化监管案款、定期检查并监督案款发放和留存情况等职责,确保案款能够得到实时监管、及时清理。
——建立完善执行案款收取准入机制。执行立案时主动收集并校验申请执行人收款账户信息。收款账户信息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后附卷。对于未进入“一案一账户”的不明案款,财务部门在到账当日或者次日发布待认领案款清单,执行部门案款监管员及时组织人员核对认领。该类案款严格在案款到账8个工作日内完成认领和处置。
——建立完善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机制。案款发放严格履行“执行+财务”双核双批程序,做到责任明确、快捷高效、手续完备,做到环环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止发生错发案款现象,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建立完善执行案款延缓发放、提存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相关要求,严把案款延缓发放、提存审批关,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并每季度复查,逐案说明不能发放的具体原因。汕尾中院每年对辖区法院延缓发放、提存案款进行抽查,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
——建立完善执行案款账户余额变动提醒机制。为财务人员和案款监管员开通执行案款银行账户余额变动手机短信提醒功能,实时掌握案款进账出账情况,及时督促通知执行人员认领案款,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一旦发现出账金额异常,双方立即核对并纠正,确保账户资金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建立完善执行案款常态化对账核查机制。每月初对上一月的执行案款进行对账核查,核查结果由执行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对账人员签字确认,报执行局局长审签。
接下来,汕尾法院将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如我在执”,时刻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总结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案款管理发放工作制度,努力以优质高效的执行工作,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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