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近日,记者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获悉,该院在佛山法院少年审判创建十周年之际,正式对外发布《2007-2016年度佛山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
七年审结4485宗案件
据白皮书显示,2007年至2016年,佛山全市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37宗,审结4485宗,判处未成年人犯罪5765人。佛山五区法院中,南海法院和顺德法院的结案数量位居一、二位,分别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94宗和1418宗。另一项数字还显示,自2008年起,佛山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这与佛山少年审判工作的扎实开展是密不可分的。
但与此同时,白皮书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仍需引起多方重视。结合相关统计,2014年至2016年间,14至16周岁阶段的未成年人罪犯与过去同期数据相比至少上升了4个百分点,说明佛山地区未成年罪犯逐渐趋向低龄化。而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及心理发育未成熟等特点,团伙型、冲动型犯罪数量也随之增多。
白皮书还透露,佛山地区未成年人罪犯中属外地户籍的比例较高,占比达87.37%.且多数未成年罪犯在问题家庭中成长,学习成绩差,存在厌学、辍学现象,身份情况也多为无业。数字显示,2010年至2016年间,佛山未成年人罪犯中无业人员占比为37.9%,这反映出闲散青少年的犯罪率和权益受侵害率均比较高。
在案件类型方面,未成年人侵财型、涉毒品类、涉性侵类案件均呈多发态势,尤其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讯工具不断发展,使得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一些案件中,毒贩会诱骗未成年人成为零包贩卖的下线,利用青少年熟悉网络的优势进行网上贩毒。
三个百分百特殊保护
“少年审判有别于一般的司法审判,其对象是未成年人。因此积极开展庭前、庭中和判后的教育感化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显得尤为重要”,佛山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焦艳介绍说。
多年来,佛山法院少年审判强调宽严相济、寓教于审的刑事审判政策,坚持“三个百分百”工作机制,同步落实“百分百提供法律援助”、“百分百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以及“百分百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三项机制,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的,对涉案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
此外,针对白皮书中提及的未成年人案件特点,佛山法院少年审判逐步建立健全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法庭教育、法官寄语、心理干预等一系列特色机制。目前,庭前社会调查、宣判时法庭教育、判后法官寄语已经成为佛山法院少年审判最频繁使用的三重教育延伸方法。
据统计,佛山地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未成年罪犯人数从2010年的67人下降到2016年的12人,且占比也从2010年的7.6%降至2016年的1.7%,这一数字充分说明佛山法院少年审判机制在防范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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