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记者13日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市中级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中获悉,今年前11月,深圳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同比上升32.3%,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46.4%,结案总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前11月办结案件量上升三成多
深圳市的司法责任制自2012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审判长负责制,首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先河之后,2015年初,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深圳两级法院全面推开。其中,遴选优秀的法官,实行法官员额制是司法制度改革的基础。报告称,目前,深圳市中院主要采取“1名审判长+2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的模式,设置了79个固定的合议庭。基层法院根据合议制审理和独任审判的不同要求,分别按照“1名审判长+2名法官+N名辅助人员”和“1名主审法官+N名辅助人员”的模式,组建了479个审判团队,形成以法官为核心、团队紧密协作的新型审判工作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
改革之后,深圳全市法院99.8%的案件裁判文书均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2016年审判委员会讨论个案数量下降17.4%,去年1月至今年11月,深圳法院庭长主审参审案件165241件,占结案总数的28.5%.同时,各项办案质效指标持续向好。2016年结案277631件,同比多结5.3万件,上升23.7%;2016年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283件,同比多结66件,上升30.4%,分别是全省和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2.1倍和3倍。2017年1—11月,深圳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再审启动率分别下降0.75、15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上升2.38、2.2、26.92个百分点,信访投诉率仅0.29%.
拟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不过,报告也指出,深圳法院的案件基数大、增长快,制约改革效果。今年截至目前,案件总量已超过43万件,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市中院达到5.1万卷,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虽然通过改革深入挖潜,结案总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大幅上升,但目前存案仍然超过12万件。
由于广大法官年均办案任务远超法官的正常工作量,长期处于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状态,导致每个案件上分配的时间精力相对有限,也制约了办案的精细化程度。此外,因审判法庭严重不足,有的案件不能及时排期开庭。
报告透露,下一步深圳将继续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点,深化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效能。具体包括严格责任追究,对办案责任心不强、无故超审限、违法审判、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的,坚决严肃问责。同时,针对案件总量持续迅猛上升的态势,深圳拟成立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专项课题组,探索长效机制,并拟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争取出台《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
■数读
●今年前11月,深圳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同比上升32.3%,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46.4%,位居全省第一。2016年法官人均结案数达283件,分别是全省和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2.1倍和3倍
●今年截至目前,案件总量已超过43万件,位居全省第一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