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拘留所与法院联动成功解决一宗拖欠赔偿金悬案。
今年以来,广州市公安监管部门的治安拘留所共调查处理社会矛盾1725宗,成功化解1666宗,化解成功率为96.5%,收到锦旗23面,感谢信70封,教育转化上访人员56名,为被拘留人员追缴款项人民币250余万元,促使被司法拘留人员偿还债务欠款人民币620余万元。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尤其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及拆迁上访等原因产生的矛盾更是一顶“系统工程”,需要协调较多单位和部门。广州市公安监管部门的治安拘留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仅将相关单位或人员“请进来”协商,而且主动“走出去”加强与综治、司法等部门联系,全面参与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1、与法院建立三级联络机制提高矛盾化解实效
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新形势下赋予拘留所的重要职能,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有效措施。广州市白云区拘留所结合其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骨干培养、硬件升级等工作,为化解矛盾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对涉司法、涉信访等拘留案件共同研究制定化解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提高矛盾化解的实效。据悉,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广州市公安监管部门积极与广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协调沟通,双方就共同推进司法拘留人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达成共识,建立了三级联络机制,落实具体推进责任,确保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序开展。越秀、白云区拘留所通过与区法院执行局协作联动,促使10多名被司法拘留的“老赖”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
刘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于9月12日被白云区法院裁定司法拘留十五天。刚入所时,刘某某绝食对抗管理并扬言出所后还要上访。白云区拘留所所长张川秀在安排管教民警通过谈话教育逐步消除其对抗情绪的同时,还积极联系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刘某某的个人情况。在得知其经济条件较好但拒绝偿还欠款后,该所从诚信、名誉等方面对其进行说理教育,并通过家属对其开展亲情感化。刘某某转变了思想认识,表示愿意还清欠款。9月14日,刘某某家属到白云区法院还清其所欠债务人民币10.6万元后,白云区法院于9月15日对刘某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出所时,刘某某及其家属为表示对白云区拘留所的感谢,向该所赠送印有“公正无私为民排忧”的锦旗。
孟某某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处以治安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后送至白云区拘留所执行拘留。孟某某认为自己正常经营却受到处罚,对拘留所的管理教育消极抵触。7月31日,孟某某的妻子丁某某来所探视,告知孟某某其父亲突然病故,同时向拘留所申请请假7天回家办理丧事。孟某某得知噩耗,在拘留室内痛哭懊悔。该所领导与孟某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核实情况,立即安排民警把请假所需材料、证明文件及手续告知丁某某尽快准备,并要求管教民警对孟某某进行思想稳控。管教民警林耿钊以亲情教育为突破口,耐心为其讲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孟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其妻子丁某某准备好材料再次到拘留所时,拘留所突然发现其提供的担保人无法提供房产证(新过户,房产证未办理下来),丁某某顿时急哭了,一度想下跪求助。拘留所立即与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等相关部门申请协商,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获准申请,使孟某某及时赶回老家奔丧。8月8日,孟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到白云区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并向该所赠送表扬信和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察大恩大德永不忘”的锦旗。
2、建立“3+N”多警种多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多元化推进矛盾化解
广州市公安监管部门建立“监管(拘留)、信访、法制+治安等部门”的“3+N”多警种多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协调多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多元化推进信访案件的矛盾化解。
2017年8月4日,许某某(男,47岁,湖南祁东人)因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湖南省祁东县法院司法拘留15日,并异地羁押至越秀区拘留所。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所长钟健章认为其情况特殊,迅速制订工作方案,主动向越秀区法院执行局了解案情。经了解,2014年4月,许某某的儿子在湖南省祁东县骑摩托车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因其儿子未成年,法院判决许某某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17万元。许某某认为法院判得太重,自身经济能力承担不了,在赔偿对方5万元之后,便一直拖欠剩余的12万元赔偿款。该案受害者多次到祁东县法院、祁东县政府上访未果,当事双方的矛盾持续激化。了解矛盾缘由后,该所立即安排管教民警对许某某进行谈话教育,从法律法规、家庭亲情入手,逐步平稳其情绪并消除抗拒心理。许某某思想明显转变,向民警表示愿意筹集赔偿款。拘留所积极与越秀区法院协调联系由该院派员参与调解。8月9日,越秀区法院执行局派法官到拘留所召开联席会议,对许某某开展说理释法工作。8月10日,祁东县法院与许某某及其家属在越秀区拘留所矛盾化解室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由许某某一次性赔偿受害者家属8万元。至此,越秀区拘留所成功化解一宗司法拘留社会矛盾。
3、拘留所成立“人民调解室”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的特殊作用
近年来,广州市公安监管部门不断争取各级公安机关、政法委、综治委、司法局的支持配合,在拘留所成立“人民调解室”,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互补作用,形成即时联动、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越秀区拘留所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的“人民调解室”,有效提高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水平;白云区拘留所与该所所在街道司法所达成共识,规范人民调解流程和机制,并加盖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使整个调解工作在程序上和法理上均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广州市12个拘留所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室”,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7年11月30日,杨某保因扰乱单位秩序被白云区公安分局送到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刚到拘留所时,杨某保疯癫狂躁,始终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其亲孙子刚不幸夭折,自己现在却还要被拘留。拘留所主动向派出所了解情况:杨某保亲孙子于11月13日在某医院出生时不幸死亡,杨某保及其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医院又没有给出满意答复,遂纠集人员到医院门口拉横幅、烧纸钱、堵路,严重扰乱医院的秩序,派出所出警协调,其仍不愿意走正常司法途径解决与医院的纠纷,后被行政拘留。针对该医疗纠纷及严重扰乱单位秩序的特殊情况,拘留所立即开展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由有医疗背景的副所长江毅标带领民警进行攻坚教育,一方面对杨某保亲孙子的夭折表示同情,同时从医学的角度,为其分析影响新生婴儿生命健康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羊水误吸、新生儿溶血等,很多目前医学水平无法解决的难题,初步消除了杨某保对医院仇恨心理;另一方面对杨某保进行法律知识宣教,让其认识到使用过激方法寻求诉求是错误的,其可以走正常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杨某保终于承认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表示出所后会遵纪守法,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在拘留所的批准下,他还亲自打电话劝解自己的家人不要再有过激行为。
来源:南方法治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