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5日),由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两地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暨粤港民事案件模拟法庭活动”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举行。
“嘭!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刘南宣布内地模拟法庭庭审开始,坐在两旁扮演合议庭成员的均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在校大学生,模拟原被告代理人的律师则来自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内地庭审结束后,紧接着开始香港民事诉讼程序模拟庭审,香港庭审中扮演法官和原被告代理人的均为香港律师。
据了解,为了加深内地和香港之间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面的直观性比较和了解,本次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同一案例,两种审判”的方式,由来自内地和香港两地的真实法官或律师担任主要角色,中山大学法学院学生辅助性参与,依据内地和香港各自的实体法和审判程序,对同一案例进行模拟审判。今天模拟庭审的案例是一起来源于真实案例的离婚纠纷,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均由学生扮演。
在该案中,张某与李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2年生育一子。张某主张李某婚后存在家暴行为,且双方自2012年底开始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据此起诉离婚,并要求离婚后婚生儿子由其携带抚养,同时要求法院分割相关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否认存在家暴行为,亦不认可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其认为夫妻感情尚存,故不同意离婚。案件诉争财产包括三处房产、一台汽车、男方名下基金账户余额以及购房指标等。
追求最大公约数,是香港和内地法律界、司法界共同努力的方向。今年6月,内地和香港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说,“此次模拟庭审活动正是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推进内地同港澳合作的实践举措,是一次别开生面的交流与互鉴,对推动粤港两地司法界加深相互认知与互信,具有创新性意义。”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指出,“顺应我国建设自由贸易区的社会实际,加强粤港司法实务合作,开展粤港司法比较研究,并以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建设,在此背景下,‘比较法院’项目应运而生。今天的比较法院模拟庭审活动作为一次生动的法律教学实践,是粤港澳大湾区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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