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术费用终于有着落了,感谢你们给我送来了生活希望……”近日,被救助对象C女士在救助金签领表签名时动情地向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
被救助对象的一言一语,饱含着困难妇女群体对检察“高质效办案”的亲身感受和肯定,也是新时期检察官践行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的目标和要求。
自最高检、全国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江门鹤山市检察院充分释放“检察蓝+巾帼红”协作机制的红利,主动加强与市妇联的协作配合,凝心聚力织密涉案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网”,筑牢妇女儿童的“保护屏”,为困境中的妇女儿童点亮希望之灯。
2022年以来,鹤山市检察院共对符合条件的涉案困难妇女儿童65人进行司法救助,占救助总人数的73.86%,发放救助金80万多元,占救助金总额的69.36%。
同心会商:共建“检察+妇联”新机制
鹤山市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及时与市妇联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多元救助帮扶等工作,推动以“救急”为主的司法救助与“救难”为主的妇女帮扶相结合,合力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同时,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指定专人与市妇联对接,将困难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及申诉的每一个办案环节。
鹤山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召开联席会议。
2023年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共43人,同比增长95.45%,占救助总人数的84.31%;发放救助金共44万多元,同比增长25.71%,占救助金总额的87.59%;首次突破刑事案件的局限,对民事监督案件中涉及遭受家暴起诉离婚的妇女、追讨扶养费的儿童共8人进行司法救助,最大限度践行“应救尽救”“能救即救”,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助推“检察+妇联”联动机制成效最优化,切实增强困难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向协作:共促“1+N”救助出实效
发放救助金只是司法救助的第一步。为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鹤山市检察院注重延伸救助宽度,充分发挥市妇联的“联”优势,汇聚各方力量,积极打造以司法救助为主,民政帮扶、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为辅的“1+N”多元救助模式,推动单一救助向多元综合救助的跨越,努力实现救助效果多元化、最大化。
向救助对象宣读司法救助决定书。
2022年以来,鹤山市检察院借助市妇联广泛的基层组织触角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儿童共37人,着力优化困难妇女儿童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使救助工作真正“救”在点子上,“助”在群众心坎里,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质效。
如办理A女士一家五口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鹤山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市妇联的联动协作,除给予经济救助外,还成功将其居住的危房列入市委、市政府“赤膊房”修葺预算,帮其改善居住环境。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为其落实残疾补助政策和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向市妇联通报情况并将其家庭纳入市妇联“爱心父母”大联盟的结对帮扶对象,为其家庭走出生活困境注入更多社会力量,全方位帮扶重塑生活信心。该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同行有光:共筑回访帮扶“暖心桥”
司法救助是一束光,能照亮陷入黑暗中的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为走好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该院多次联合妇联组织对被救助的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回访活动,持续跟进其后续的学习生活情况,积极链接资源,帮扶扶志,巩固提升救助质效,使其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暖。
鹤山市检察院到救助对象家中回访。
如对被救助对象小A开展二次联合回访,为小A带去大米、食用油、学习用具等慰问品,与其进行亲切的谈话,了解司法救助金使用及其受助后的情况,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安慰,鼓励其乐观自信,重燃对生活的热情。同时,根据其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积极协调智力残疾评定及相关惠民政策落实。目前,小A已成功申请残疾补助,并成为家门口的康园中心学员,既解决了其单独在家无人照顾之忧,又能学习技能赚取零花钱以缓解其家庭经济困难,有效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终身受益”的救助效果。
同频普法:共织妇幼权益“保护网”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共同的职责使命。鹤山市检察院与妇联组织持续发力,加强宣传合作,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一是录制司法救助专题宣传PPT、宣传小册子等资料,借助新媒体和妇联维权服务下基层的走访活动,近距离向基层妇女宣传司法救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二是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法治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立摊位、派发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和讲解答疑等形式,把反家暴、司法救助及惠民政策等方面知识传递到更多的家庭。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以来鹤山市检察院共开展各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益对象超过2000人次,让更多妇女群体拥有法律的智慧、鼓起维权的勇气、掌握维权的技巧,切实提高妇女儿童主动求助意识。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