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成立执行服务中心,很便民,在这里可以一站式接受法院执行案件全流程服务。”12月18日上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中山第一法院”)举行执行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当天,前来办理执行立案的代理律师丁律师分享自己的立案感受。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揭牌。 南方+ 叶志文 拍摄
该中心设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机关大楼一楼的诉讼服务大厅内,前端共设8个窗口,统筹负责涉执行相关工作,包括:执行立案、财产保全、执前督促、执前调解、财产查控、案件分流、制发文书、初次接待、信访接办、材料收发、电话接听、外勤送达、当事人咨询服务等。
“中心主要发挥三个效应:一是发挥‘窗口效应’,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发挥‘规模效应’,提高执行事务集约办理的效率;三是发挥‘融合效应’,强化立案、保全、督促等工作协同联动,综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中山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蔡庆武介绍,执行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诉讼保全工作组,与立案、查控等工作融合、协同、联动,加大诉前、诉中、判后、执前等全链条诉讼保全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保全需求,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诉讼保全服务。通过前端及时保全财产,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废债”,从源头减少“执行不能”案件的产生,保障胜诉方及时实现权益。除集约办理执行立案等事务性工作之外,该中心还将深入践行“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该中心为群众服务的功能作用。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共设8个窗口。 南方+ 叶志文 拍摄
“成立执行服务中心,是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执行服务中心以提升群众执行服务体验和集约化资源配置为着力点,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是执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志强介绍道。
成立执行服务中心,将有力促进中山第一法院“执前督促+和解工作”发挥更大效能,将督促履行与后续立案分案衔接、融合,同时,在执行过程中,群众有了更多选择,自主性更强,法院在尊重当事人意见基础上,通过发挥执前督促和解作用,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
今年以来,中山第一法院秉承能动执行理念和创新思维,大力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执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1-11月份,该院新收执行案件26143件,同比下降1.05%,执源治理成效初步显现;办结执行案件27565件,同比上升7.40%,执行完毕率29.38%,执行标的到位率51.93%;执行存案同比减少40.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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