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被称为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坚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多维度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罪犯最关注、涉及服刑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广东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力度,既监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
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假暂”案件80148件,提出不同意减刑假释意见5226件,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意见58件,提出改变减刑幅度意见13559件,书面提出纠正不当意见2162件,审查数和提出监督意见数均居全国前列。
在一宗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监督案件中,广州市检察院对因在社区矫正期间主导完成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三项发明创造,构成重大立功情节的雒某学依法提出同意减刑的检察意见,获法院采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保驾护航。
财产刑是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财产刑执行对于体现法律尊严、发挥刑罚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联系沟通,定期获取刑事涉财产性判项信息,拓宽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其中,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推动执行案件246件,涉案金额2941.68万元。
在一起已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中,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经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部门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曾某某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监督法院恢复执行程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同时,为监督纠正违规违法讯问行为,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广东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023年以来共核查1707人,向捕诉部门移送初步核查监督意见57件,监督侦查机关排除非法证据4人。
肇庆市检察院制发《肇庆市检察机关开展拘役罪犯“回家权”专项检察监督实施方案》,由端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肇庆首例拘役罪犯执行期间回家的检察监督案,激活刑法第四十三条“沉睡”条款,依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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