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构建规范性文件“五位协同”全维审查评估体系,以“协同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智慧化”为引领,建立政策导航“双引擎”、法治防护“三重门”等五大机制,创新打造“法律依据充分性→实施条件成熟度→执行成本可控性→社会效益可期性”四维模型动态评估矩阵,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深化协同施策 构建政策导航“双引擎” 纵向把握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创新建立政策动态对标机制。如在审查相关产业政策时,从严把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相关政策导向,力保拟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要求。 横向强化区级政策之间协同性 如通过交叉比对各产业部门起草的各领域文件,推行“扶持标准一致+认定模式互通”机制,力求制定统一标准消除政策冲突,实现跨文件政策协同,解决了“同一事项多套标准”问题,避免出现“合成谬误”。 坚守合法底线 筑牢法治防护“三重门” 重点筛查实体“硬伤” 严格审查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内容。如在对某科技创新领域文件审查中,提出“‘通报’的处理措施可能涉嫌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审查意见,同时严格把关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刚性程序落实情况,夯实程序正义。 推行双轮驱动机制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通过“审查+清理”,对待审查文件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如在审查某部门起草的文件中,提出“政府与市场主体举办的时尚活动扶持标准不一致,涉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审查意见,排除了原文中限制市场竞争条款。同时,深圳市龙华区积极开展妨碍市场统一的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有关政策中存在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条款,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 严禁违规设定失信惩戒 如在审查某部门起草的文件中,提出“因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多项一律禁止其申请政府提供的优惠办公卡位的情形,涉嫌违规扩大设定失信惩戒对象,也违反比例原则”的审查意见。通过依法明确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的具体情形,防范权力滥用的潜在风险。 把准合理标尺 拧紧资金效能“双阀门” 规范资金管控 在产业扶持政策中创新性地嵌入“总量控制+超额调整”的管控模式,清晰明确资金总额的控制范围,对于超过额度的情况按比例下调。如在审查某部门起草的文件中,通过增设“超额按比例下调或先到先得”条款,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同时,建议业务主管部门配套建立跟踪监管机制,通过不定期抽查等监管方式,防范资金滥用和浪费现象,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与高效使用。 强调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力争将“科技设备设施共享条款”纳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文件中,进一步强调科技设施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落地见效,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资源整体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可行导向 锻造基层治理“双利器” 创立“四维模型” 构建法律依据充分性→实施条件成熟度→执行成本可控性→社会效益可期性动态评估矩阵,系统评估政策执行所需的财政保障、机构职能、技术支撑等要素配置,动态监测政策出台时机与地方社情民意的契合程度。 识别“僵尸条款” 根据“政策健康度诊断”体系,通过语义分析,要求文义清晰,指引明确,使出台文件贴合实际,确保政策文件既“合法”又“能用”。如在某部门文件审查中,从方便企业申报的角度,提出“明确所要求企业提供材料的时间范围”“其他联合体成员是否也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建议明确术语,列举情形,量化标准,避免模糊条款。 探索智慧审查 搭建数字法治“智能体” 探索实现合法性审查“标准化” 联合区政务服务部门等单位,建设AI赋能应用平台,结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系统设置“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环节,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实现数据资源集成化、线上审核常态化、审核分析智能化。 探索实现合法性审查“智能化” AI赋能应用平台收录大量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可按照业务需求,整理常用的法律法规资源体系和结构,将各类资源数据进行条目化处理。 探索实现合法性审查“便捷化” 通过业务系统功能建设,深圳市龙华区打造“智能预警功能”,发出及时提醒,对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延期,并清理违反统一大市场相关政策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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