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5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暨“法治益企行”政企对话会在佛山举办,相关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代表、企业家代表汇聚一堂,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经济大省挑大梁的“四个着力点”、规范执法行为等话题,开展政策供需交流。在5月的“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像这样的政企对话会还在广东多地纷纷举办,通过搭建政企对话平台,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广东是全国民营经济崛起最早的区域之一,如今依然保持民营经济主体总量全国第一的地位。2024年,广东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37.87万户,贡献了全省五成以上的GDP、六成以上的进出口额和税收、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八成以上的就业,成为“经济大省挑大梁”的“生力军”。
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广东实际,推动“全链条”打造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助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度保障护企
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作为基础和保障。
省司法厅坚持用制度手段护企优商,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将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作为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导意见》,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完善涉企决策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推动各地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环境支持的主体地位,为广东7.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营造优良的法治化创新环境。推动出台全国首个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专门立法《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和强化制造业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在把好政策“入口关”方面,省司法厅认真审查省直部门拟出台的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民营企业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纠错刚性,及时纠正不当损害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研究处理各类市场主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近年来,广东在全省范围内设立了40家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其中有不少就设在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通过这些联系点让民营企业从立法项目征集就参与进来,广泛发表意见,让立法机关更直接地听到民营企业的呼声,推出更多民心所向、企业所需的法规制度,更有效地回应民营企业所思、所想、所愿、所盼。
此外,在全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消除隐性壁垒,减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规范执法安企
近年来,广东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杜绝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防止违法不当执法“扰企”“伤企”,省司法厅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创建“亮码入企”系统,推动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2.0部署应用,强化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实施《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全面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提请省政府出台《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率先依法全面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推动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全省非现场执法系统累计开展线上检查约4.9万宗,涉及市场主体约2.8万家。
珠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同时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确定“综合查一次”事项34项,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为企业发展按下“静音键”。
此外,广东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开辟企业复议申请“绿色通道”,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全省受理涉企行政争议近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
潮州市复议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的机制优势,巧用“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助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争议。
法律服务暖企
为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广东聚焦各类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构建全生命周期支持改革创新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多“量身定做”式生产性法律服务,助推企业迸发生机与活力。
企业经营不可避免会遇到法律纠纷,关键在于及时有效化解,避免转化升级。广东大力发展商事调解,尤其在民营企业投资、贸易、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大力培育商事调解组织,让商事纠纷化解更高效、更便捷、更专业。省司法厅推动打造“以商解商”调解品牌,出台《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指导深圳出台《深圳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团体标准,指导珠海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
广州市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精准助力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构建多层次、宽覆盖的调解网络,推动成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高效化解民营企业纠纷。全市设立5个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解案件4.1万余件,涉及金额超278亿元。在广东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广州市司法局连续四届在广交会设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已累计为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提供多次服务,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多样化法律需求。
省司法厅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中小企业服务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推动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活动,突出宣传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民营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布《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指引(2025)》,为外商来深投资、兴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深圳市司法局牵头组织“2025年深圳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实战营”系列活动,在法律合规、跨境投资、争议解决、数据隐私、知识产权等领域为助力企业出海构建全链条法律防护网。
在被誉为“世界工厂”的东莞市,民营主体数量超170万户,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针对东莞市民营企业广泛分布在各个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深扎乡村工业园的区域特点,省司法厅指导东莞市司法局探索实施“普法责任制+法律明白人”新模式,积极发展熟悉特定领域法规政策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启动电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法治土壤。省司法厅还指导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举行“联仲合力 助企发展”座谈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广东律师行业参与“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行动,发挥省、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作用,持续深化法治体检、法律宣讲、矛盾化解、合规建设等工作,2025年以来,省、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累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019家,出具体检报告901份,开展法治宣讲1638场,提供法律咨询4800余次,送法进商会协会401家,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900余件,助力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广东还积极实施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行动,组建涉外经贸律师服务团,持续开展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和“以法慧企 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
广东公证行业组建企业服务团,围绕企业在设立、并购、重组、清算、融资、购销、贸易、招投标、加工承揽、工程建设等方面公证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方案,为企业贴身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公证法律服务;支持公证机构入驻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粤商通”等线下线上平台,不断提高公证服务供需对接的精准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将用更贴心的政府立法、更安心的执法监管、更暖心的法律服务、更舒心的纠纷化解,让广大民营经济主体更加放心、更有信心,用高水平法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把经济大省肩上的“大梁”挑得更稳、更有力。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