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审理某公司车辆报废补贴申请争议案件中,发现关键证据与事实不符,影响行政处理结果,于是向涉事行政机关发出全市首份《自行纠正提示函》。该行政机关收到提示函后,迅速对照上级政策重新核查相关事实,仅用一周时间便妥善解决争议,最终受理企业补贴申请,企业随即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中,该行政机关虽发现企业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但未积极调查核实,仅作形式审查简单判断不符合补贴条件便不予受理其申请。《自行纠正提示函》强调国家补贴政策导向,推动行政机关强化调查核实责任,全面把握政策执行口径和审查标准,建立类案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这一过程既彰显了行政机关“有错必纠”的担当,也让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公正”的制度优势。
2024年初,珠海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通过主动纠错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率,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成效显著。2024年以来,全市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040件,其中直接纠错98件,行政机关主动纠正340件。市自然资源局出台降低被动纠错率实施方案,约谈拒绝自我纠正的责任人员,形成刚性约束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双阶段自查”机制,通过立案前复核与立案后校准,行政争议发生率从2020年的3.84%逐年大幅下降至2024年的0.02%;市交警支队落实“一案一纠正、一案一约谈”,2024年主动纠错145宗案件。
下一步,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自我纠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将处理行政争议的工作重心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强化争议源头治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珠海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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