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平台
实现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更大作为
吉林省法学会 多年来,吉林省把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法学会历届领导班子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成效的“五有”标准,接力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搭建了广阔舞台。截至目前,全省已设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2791个,实体入驻市县两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组织1878名法学专家组建咨询服务团队,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化解社会矛盾、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在辽源和长春两市试点,开始设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并在取得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吉林省法学会进一步找准定位、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走出一条符合时代发展需要、适合法学会发展的新路子。同时,坚持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强力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实体化、实战化、数智化建设。坚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紧跟全省综治中心建设步伐,一体推进人才资源整合和制度系统集成,实现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综治中心融合发展。依托综治中心信息平台,将现代科技手段引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既方便灵活,又高效快捷。 吉林省法学会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狠抓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探索法学咨询专家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机制,不断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吉林实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吉林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主动融入大局 勇于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质效 江苏省法学会 近年来,江苏省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会工作独特优势和江苏法治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扬优展长,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点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新路径。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1680个。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已入驻县级综治中心92家,入驻率达96.8%,年内力争完成全部入驻。2024年度,全省各级法学会依托基层服务站点等载体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培训5266次,化解矛盾纠纷6.1万件,解答法律咨询4.2万人次。 江苏始终坚持在高质量发展大局、政法工作全局中谋划思考法学会工作,紧紧围绕中国法学会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两方面重点部署,全面对接党委政法委开展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两项重点任务,创新实施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站进驻综治中心、法学会基层服务点进驻村(社区)的“双进工程”,积极打造法学会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新品牌。2024年,“双进工程”被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专门强调,并被省委政法委纳入全省政法惠民“十件实事”强力推进。 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法学会实际,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衔接、无缝对接。江苏省法学会注重向专发力、向深拓展,通过分类细化建设标准、分级优化运行模式、分层打造专业队伍,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行。 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是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群众、助力平安法治建设的新平台、新载体,江苏省法学会始终把高效服务群众、多途径多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摆在首位,在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囊团”、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群众中体现价值。 精准定位 精细服务 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法学会力量 浙江省法学会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浙江省法学会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浙江省委部署要求,以深入贯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为契机,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入法为牵引,坚持打基础、强功能、重实效,探索形成了以一体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创新、法促开放、法润文化为特色的站点建设路径。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省级站点11个,市级站点12个,县级站点107个,乡镇(街道)站点234个,全省2018名法学专家入驻站点,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建构职能有据、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服务保障的重点是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浙江省法学会积极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明确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促规范、三年提质效”目标任务。 把握功能定位,着力完善有呼必应、即呼即应、一呼百应的运行模式。浙江省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照“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推动站点融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大场景,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合作聚能、数智赋能、人才强能的提质工程。在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过程中,浙江各地法学会既能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又能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创新“自选动作”,有力促进站点提质增效。 “点、线、面”协同强根基 “建、管、用”一体促实效 着力打造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齐鲁样板” 山东省法学会 山东省法学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点、线、面”协同发力,“建、管、用”一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统筹谋划,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山东省法学会把基层服务站点作为法学会践行初心使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作为法学会“一把手”工程,按照“健全网络、整合资源、实战实用、强化保障”的总体思路,打造符合时代特征、体现山东特色、满足社会需求的基层服务站点体系。 突出实用实效,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实战化应用。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发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民生”的优势,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助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主动融入中心,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特色化服务。突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专业人才优势,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探索基层站点法治服务新路径,涌现出“青法先生”“法润济宁”“黄河礼遇”等特色服务品牌。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长效化运行。固化提升实践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常态长效,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山东省法学会将按照这次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担当实干,以更大决心、更优举措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做实“小站点” 服务“大平安” 大力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湖北省法学会 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是基层法学会植根工程。近年来,湖北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抢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组织法学专家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推动全省市县两级实现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实质入驻同级综治中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地服务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大局。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同志分别带队全覆盖开展实地调研,先后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分片区调研座谈会,督促指导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牢牢把握“建站点、抓专家、办案件”的内在逻辑关系,不求建得多,但求作用发挥好,建一个成一个。各方面解纷资源扭在一起推动,一体推进,“各炒一个菜,共办一桌席”,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共同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矛盾调解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和会员所在单位、企业等,建设基层服务站点356个,其中市级34个,县级147个,乡镇(街道)、村(社区)175个。 深刻认识和把握基层服务站点工作的法治属性,把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坚持法学会的专业优势和行业特色,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县(市、区)法学会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指引,通过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发挥作用、体现价值。聚焦发展大局建言献策,组织法学咨询专家全面进驻基层服务站点。2024年以来,全省法学咨询专家参与“四个重大”3867件,其中化解案件1966件,已案结事了1391件,参与咨询论证1503件,受到了广泛好评。 强化实战功能 发挥专业优势 构筑法学会基层服务新平台 广东省法学会 广东省法学会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深度融入广东“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省建成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1893个(省级3个、市级31个、县区级204个、镇街级1655个),参与基层服务站点日常运作的法学会会员3309名,法学会入驻县、镇两级综治中心1750个,入驻率100%。 2024年,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实现镇街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广东省法学会适时开展“全省法学会系统参与‘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组织编写工作情况汇编,总结先进经验,查摆突出问题,推动全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实现质的跃升。今年,广东省积极推进县(市、区)级综治中心基层服务站点建设,5月上旬实现全覆盖。 同时,紧紧抓住综治中心这一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通过在综治中心建立基层服务站点,聚焦当地突出矛盾纠纷、人民群众迫切法治需求,因地因事因时制宜开展工作,搭建起法学专家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平台,推动更多法律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广东省法学会将制度机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先后制定了《广东省法学会推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建设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深度融入“1+6+N”治理体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法学专家参与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工作规范。各地根据实际出台制度规定40余件,有力保障了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顺利推进。 下一步,广东省法学会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聚焦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这一根本目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层服务站示范点建设,完善基层服务站点工作机制,加大基层服务站点保障力度,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更好发挥作用。 专家赋智 站点赋能 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建设 四川省法学会 近年来,四川省法学会聚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以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进驻各级综治中心为突破口,深耕基层平台、智库建设“两个重点”,开创了“阵地支撑+智力支持”基层治理新路径。 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统筹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法学专家咨询工作作为全省政法工作重点谋划推进。紧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主导、法学会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五位一体”协同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将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运行情况作为市(州)法学会会长年终述职评议内容,形成高位推动、上下协调、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小切口”破题,“大纵深”推进,积极助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各级综治中心,畅通法学咨询专家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法治保障、注入“智库动能”。大力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嵌入”各级综治中心,全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市综治中心3个,县(市、区)综治中心154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2799个。 四川省法学会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融合发展。全面推动全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各级综治中心,实现“站点建在群众身边、服务送到治理一线”。推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矛盾联调、风险同防等机制,实现法治服务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优选法学咨询专家、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等精干力量常态化入驻中心开展工作,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强效能支撑和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四川法治力量。 坚持守正创新 坚守法治为民 切实把基层法治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 宁夏法学会坚持守正创新,坚守法治为民,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站点建设,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24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设了基层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为系统支撑和法治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系统架构服务体系。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把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纳入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一体安排部署,一体推进落实。 坚持守正创新,一体融合推进,系统融入基层法治。充分发挥法学会独特优势,有机融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走深走实。强化与各级政法部门联系合作,选聘法学咨询专家1300余人,全面建成了以“塞上枫桥”为品牌、以法学咨询专家为主干、以四级综治中心为支撑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网络。 坚守法治为民,持续做深做细,系统拓展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机制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规范,系统拓展法治服务网络。着眼更好发挥法学会服务基层保障中心作用,以重点开发区、重要商务圈为重点,联合建立政法部门包抓、政法系统领导包联、法学咨询专家包点的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机制。 下一步,宁夏法学会将继续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与各级综治中心融入融合,6月底前县(区)、年底前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主动衔接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行政条线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综合治理防线,一体推进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一体发挥法学专家咨询作用,持续强化县(区)服务站点统筹、乡镇(街道)“一站式”化解功能,常态化预防排查管控各类矛盾风险,努力在“最多跑一地”的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切实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力量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