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绵百里的高山峻岭上,到处是瑶家村寨,有着“百里瑶山”之称的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排瑶聚居地。多年来,连南县人民法院立足民俗民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
据连南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寨岗法庭是全县唯一派出法庭,管辖县内寨岗镇、大麦山镇民商案件,辖区人口占全县近半。近年来,寨岗法庭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综治中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综合网格、“粤平安”云平台+其他综治力量),挖掘民俗民情内涵,以“客瑶善俗良习法”“法官网格互融法”“源头解纷共治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探索出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新路径。
以善俗良习促定分止争
近日,在大麦山镇某村林地,前来回访的寨岗法庭庭长房梅君看着眼前整齐的田基,不禁想起半年前发生于此的一起纠纷。
这起纠纷始于2023年8月。当时,刘某因出售林地上的桉树,私自挖出一条道用于运输,但这条道破坏了冯某等6户村民共40块农田,6人与刘某因此产生矛盾。经村委会、镇政府等单位调解,双方在农田复原与赔偿问题上达成协议。然而,协议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当年年底,冯某等6人将刘某起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房梅君约上当事人所在排瑶的瑶老,来到大麦山某村。
瑶老以客瑶善俗良习,对双方当事人谆谆教导。刘某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原来,向刘某购买桉树的房某在上一轮调解过后,觉得冯某等人要价过高,便反悔了,而刘某则不愿独自承担责任。
房梅君了解症结后,当即联系房某,约三方当事人共同调解。次日,在寨岗法庭“一贵法官工作室”,房梅君以案释法说理,瑶老以祖训族风化人,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刘某、房某在春耕前将损坏的田基恢复原状,并共同向冯某等6人各赔偿300元。
据房梅君介绍,“瑶老制”是连南瑶族传承下来的原始长老民主制,瑶老因个人威望,被村寨族人推举出来主持处理族内事务。在客家习俗和瑶族文化中,人们讲传统、重习俗,寨岗法庭据此总结出“客瑶善俗良习法”,借助瑶老、族长的智慧与经验,将客瑶文化习俗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因地制宜普法解纷。
目前,寨岗法庭辖区内共有50多名德高望重的瑶老。近3年来,寨岗法庭邀请瑶老参与调解案件90多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近九成。
借网格力量助诉源治理
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过程中,寨岗法庭动员辖区瑶族阿尔(瑶族语言中指已婚女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随后推动成立“阿尔调解队”。
借助乡亲与网格的力量让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是寨岗法庭“法官网格互融法”的特点之一。该模式同时还强化府院联动,织密党委、政府、法院等共联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
为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诉源治理中的“前哨”“堡垒”作用,寨岗法庭制定了“网格吹哨,法官报到”机制。此外,在寨岗法庭指导下,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每个村至少培育了1名“法律明白人”。
通过“法官网格互融法”,借助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乡村调解队等“慧眼”与力量,法官积极上门为有需要的群众解决问题,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形成诉讼的比例。今年前5个月,寨岗法庭联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55宗,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5%,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法润民心抓前端治未病
“大家好!我是瑶族的阿尔,也是一名人民法官。”设在参天古榕下的普法课堂开讲,房梅君与村民们坐成一圈,一边与他们拉家常,一边宣讲防范养老诈骗注意事项和典型案例。
在“黄莲茶”产业园,法官在氤氲茶香中,向经营管理者们细致讲解涉企法律法规,为企业在合同签订、设备租赁、茶叶加工及流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把脉开方”。
客家祠堂里、瑶族火塘边,法官就地开庭,现场解纷,庭后释法,吸引村民纷纷前来旁听。在村民家门口开庭办案,实现了“办结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房梅君表示,“源头解纷共治法”重在培养和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法润民心,在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矛盾纠纷。一直以来,寨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目标导向,通过源头解纷共治,因地制宜创建民族地区良法善治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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