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经中共衡阳市委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中国共产党衡阳市法学会党组。衡阳市法学会是湖南省第一个正式成立党组的市(州)法学会,标志着湖南省市(州)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
今年4月10日,湖南省委政法委专题研究湖南省法学会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在专题工作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指示:“市(州)法学会党组必须在2018年全部设立和组建,有条件的县级法学会都要力争设立党组”。4月13日,湖南省法学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黄关春书记在省法学会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地法学会认真抓好落实。衡阳市委政法委、衡阳市法学会主要领导迅速响应、亲自部署,要求市法学会全力以赴做好市法学会党组筹备成立工作。5月3日,市法学会向市委政法委提交了《关于建立衡阳市法学会党组的请示》,提出设立市法学会党组的具体意见和建议。5月23日,衡阳市委政法委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设立衡阳市法学会党组的请示》,并就建立市法学会党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市委组织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6月25日,经衡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正式下发了《中共衡阳市委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共产党衡阳市法学会党组的批复》(衡委〔2018〕12号)文件。
衡阳市法学会党组的设立,不仅落实了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的指示和要求,也充分体现了中共衡阳市委对市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关怀和殷切期望。衡阳市法学会党组将不负厚望,不辱使命,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力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投身法治实践,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丰硕的成果,努力为“五个新衡阳”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湖南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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