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自2009年起,连续17年向国内外发布。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英文)》(2024)包括:前言;卷首;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立法、监督工作;关于依法行政;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关于人权法治保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关于法治文化;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结束语;“数”说中国法治建设2024;2024“首创”纪事;附录。全文共16部分,约6万字。
前言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2024年,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新的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彰显了新时代新征程法治领域担当作为,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篇章。
卷首
《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月11日对政法工作作出的指示,收录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275-276页。
文章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政法战线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取得了新的成效。
文章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政法战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习近平致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致信大会,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问候,并对做好法学会工作提出希望。
习近平在信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习近平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各级法学会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扎实做好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努力开创法学会事业发展新局面。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学会的领导,为法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立法、监督工作
202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6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终止审议法律案2件,期限届满后恢复法律施行的授权决定2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305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年共检查5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21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2次专题询问,开展9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宪法规定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隆重表彰4位获得“共和国勋章”、10位获得国家荣誉称号、1位获得“友谊勋章”的功勋模范人物。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对每一件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全面实施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推动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有序衔接,对报送备案的1999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积极推动省级人大常委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使用。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任免权。依法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六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16人次。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97人次。批准任免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人次。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进资源能源、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健全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金融稳定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原子能法草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经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三、为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作出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支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加强计划执行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关于依法行政
2024年,中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国务院立法工作。2024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9件,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28件,废止行政法规17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推进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印发《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工作,制定《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工作细则》,发布5批共27件典型案例。加强行政复议与相关机制衔接配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7114份,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387件,从源头上实现以案促改促治。全国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4.96万件,同比增长94.7%;办结64.1万件,同比增长82.1%。经过行政复议后,90.3%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实现案结事了。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加大案件调处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6.79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6.3%。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万件,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6500余件。
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政法改革持续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一、聚焦党的绝对领导加强统筹推进。中央政法委员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从中央政法委委员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实现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培训全覆盖。健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完善政治监督、执法监督、督查督办等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形成进一步深化政法改革的施工图、时间表、任务书。
二、聚焦司法责任制完善配套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司法惩戒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聚焦执法司法权规范运行机制。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部署开展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提质增效试点,推进刑事案件全量、全流程、全要素网上协同办理。
四、聚焦诉讼制度健全规则程序。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健全刑罚交付执行制度,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公益诉讼制度。
五、聚焦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化。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净化。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完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共建多元解纷案例库。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
六、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制度供给。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调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等工作。
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
一、审判工作。202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收案4601.8万件,结案4541.9万件。最高人民法院收案34898件,结案32539件。制定司法解释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23件、典型案例67批613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等犯罪,深化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5.8万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663件8840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2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6万件4.9万人。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万件3.3万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473件2873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案件266万件。严惩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基层治理单位通过“三进”机制就地化解纠纷112.59万件。常态化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21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3.3万件。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法审理“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元,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并明确迟延履行金计算标准促其自动履行。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各类经营主体,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审结相关案件2389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上诉率在2023年下降1.68个百分点基础上又下降1个百分点。审结涉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案件548.3万件。发布治理高额彩礼司法解释,涉婚约财产纠纷增幅回落14个百分点。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51份。助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各级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1.4万件。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7840件。倾力兑现老百姓胜诉权益,全国法院执行到位率54.29%,同比上升8.1%。执行到位金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3.5%。做实立审执一体化衔接机制。坚持立案登记制改革不动摇,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推广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支持律师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讲坛”等平台,线上线下培训498万人次。
二、检察工作。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办理各类案件409.96万件,同比下降3.6%。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980件,同比上升9.4%。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3万人,提起公诉163.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下降3.4%。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6.03万人,同比下降1.5%,占比从2015年的7%降至3.7%,近五年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万人,起诉“保护伞”74人。协同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27.2万人。深化醉驾治理,统一全国醉驾执法司法标准,涉酒交通死亡数同比下降4.9%,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54.2%。各级检察院办理疑难信访案件4.8万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同比分别下降17.1%和19.7%。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起诉金融、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领域腐败犯罪5081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同比上升13%。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犯罪19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3912件。协同推进乡村治理,起诉农村涉黑恶犯罪477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5万人。依法办理涉港澳台案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8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22件,同比分别上升83.3%和270%。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检察公益诉讼。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72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1.5万件次。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7万人次。组织第二批2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践锻炼。
三、公安工作。2024年,召开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与会代表,极大振奋了全警精神、激发了全警斗志、凝聚了全警力量。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制定出台公安机关便民利企10条改革举措,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在“跨省通办”业务中,累计办理户口迁移463万笔、开具户籍类证明275万笔。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累计快处1100多万起轻微交通事故。深化政务服务便捷化、边检通关便利化,全国累计签发普通护照2331.9万本,查验出入境人员6.1亿人次。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工作质效,推动出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全年举办线上“法治讲堂”视频培训6期,培训全国民警约90万人次。全国共有6.99万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92.2万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
四、司法行政工作。召开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防止脱管漏管。召开全国戒毒康复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新时期戒毒康复工作。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正式宣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提出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举办首次全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能力提升培训班,促进律师作用发挥。建立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组织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延期后首次考试,累计533名港澳律师领取了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证书,举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推进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制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准入登记管理制度,加快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措并举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司法所3.9万个,司法所工作人员17.3万人。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96.2万余人报名。完成2023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审核授予15.3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34.1万余人。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编写人民监督员培训教材,推动完善双向信息反馈机制,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人民监督员2.5万人,全年共监督办案活动21.5万件次、42.9万人次。
关于人权法治保障
2024年,中国持续推进人权法治保障。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中国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1%。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7月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23元。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3亿人、2.46亿人、3.04亿人,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1037.99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89亿人,其中领用电子社保卡10.7亿人。印发《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7年)的通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围绕“卫生健康对口援藏30周年”主题召开发布会。注重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440次。积极参与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方案,推动凝聚人权共识,为促进全球人权文明交流互鉴夯实学理根基。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2024年,中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一、健全法律体系。施行、公布、修订部门规章。印发、发布并实行、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
二、推进知识产权依法获取。2024年,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更加突出质量导向,申请结构更趋优化。审査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有力支持全面创新。2024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04.5万件,同比增长13.5%。中国商标注册量为478.1万件,同比增长9.1%。中国著作权登记量为1063.06万件,同比增长19.13%。
三、加大行政保护。2024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专利违法案件2074件,涉案金额666万元;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04万件,涉案金额11.1亿元;共查办地理标志违法案件1407件,涉案金额981万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9件。全国版权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8.24万人次,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68.38万家次,查办实体市场侵权盗版案件3219件。全国海关共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4.16万批、8160.51万件。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4188件,其中,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581件。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商标侵权案件1021件。
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国公安机关纵深推进“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共立案侦办相关刑事案件3.7万件。全国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7646件13486人,批捕4691件7481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13767件33805人,起诉9452件20817人。全年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9370件,审结543911件,有力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五、加强国际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与《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推进《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落实。完成中国一秘鲁(升级)等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工作,推动协定顺利签署。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发布中方关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倡议。举办第二十一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在浙江举办首次驻华知识产权官员地方行活动。会同举办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
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2024年,中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围绕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一、生态文明立法。制定、修改了一批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法规方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部门规章方面,印发《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公布《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方面,批准《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公布《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通过《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制修订一批生态环境标准,共计发布生态环境标准69项,累计发布生态环境标准2988项。
二、生态文明执法。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2024年,累计排查出入河排污口33万余个、入海排污口5.7万余个,七大流域和重点海湾整治完成率分别达到90%和84%。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59万件,罚没款数额总计46.12亿元。全国共完成12.95万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涉及总投资达21.9万亿元。
三、关于生态文明司法。出台一批环境资源文件,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2024年)》《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意见》。办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1.9万件,同比下降5.4%。践行生态环境预防性、恢复性司法,判令责任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共计96亿元。各级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6万人,办理公益诉讼5.7万件。加强案件办理指导。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
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2024年,中国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召开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后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作出部署。
一、法学教育。法学教育系统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法学教育教学全过程,扎实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发挥教育家精神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中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启动编制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学讲义工作,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新增国家安全学与海外利益安全两个本科专业。19所院校获批法律方向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7所院校开始试点招生。法学博士教育体系呈现出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并行的新格局。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班,从顶层设计规划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深度衔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各地高校与当地政法机关积极衔接合作。适应“互联网+教育”新形态新要求,创新法学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及时组织更新修订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巩固其在法学教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中国法学会高质量完成马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修订和《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工作。
二、法学理论研究。中国法学会扎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工作,先后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监察法(修正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等召开专家研讨会29次,围绕法治建设的新发展、新趋势展开讨论。编辑出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8期,刊发文章93篇,其中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文章或报道12篇,正部级单位或省部级正职领导同志17篇文章。召开《中国法学》杂志创刊40周年纪念座谈会,强调要一体推进党的法治创新理论研究、法学理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推出更多高质量法学研究成果。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开展有中国特色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增强对新兴学科、跨学科跨行业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法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强化国家社科基金和部级法学类科研项目导向作用,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评奖机制。2024年完成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十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重要奖项评选活动。举办学术论坛,拓展对外法学研究交流领域和渠道。
关于法治文化
2024年,中国坚定文化自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立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讨会在安徽桐城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在新华社《瞭望》周刊杂志专栏发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汲取中华法系深厚思想智慧》理论文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第二届平城法治论坛在大同大学召开,进一步挖掘整理北魏法制成就。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在浙江诸暨举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论坛暨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年会在甘肃兰州举办。第二届“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在天津举办。法典编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梁柏台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浙江新昌召开。“红色法律文化与新时代人民司法创新”论坛在陕西榆林举行。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读会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研讨会。“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暨“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甘肃庆阳举行。甘肃省法学会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兰州召开。四川省法学会川陕苏区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巴中市举行。张希坡主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权法制史》出版。由江西、福建、湖北、河南、安徽、四川、陕西、甘肃8省法学会共同发起,安徽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四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在六安市举办。
三、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印发《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着力推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关于涉外法治工作
2024年,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解释,不断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一、国际规则制定与解释。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积极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推荐中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及惯例的优秀案例。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推动双边投资、税收、司法协助、人文教育交流等领域国际合作。颁布《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这是中国首次专门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领域制定的实施细则。在国际法解释与适用中充分体现中方观点。创立国际争端解决新机制,《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第五届谈判会议在中国香港特区举行。
二、涉外立法。施行、实行、新修订涉外法律,制定、修改涉外法规,制定涉外司法解释和其他政策方面。
三、涉外执法。反外国制裁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积极、规范、及时采取反制措施,有力回击美国制裁。发布出口管制公告、清单。开展贸易救济。依法打击跨国犯罪。深化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的高层交往,通过出访、接待来访、互致信函等方式,推动达成一系列开创性、引领性、机制性成果。支持举办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2024年大会,出席联合国第四届警察首脑峰会,大力宣介、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分享“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成就经验,提出一系列安全治理新理念新主张。
四、涉外司法。推进涉外司法审判制度建设,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施行。中国在司法合作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同比增长15.4%。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
五、涉外法律服务。颁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
六、政府间法治对话和对外法学交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应邀赴俄罗斯圣彼得堡出席第十二届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国际会议并作主旨发言,重点宣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引导各方坚持团结而非分裂、合作而非对抗、包容而非排他,尊重各国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和平安全,促进网络开放合作,营造良好网络秩序,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陈文清在新加坡出席第四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开幕式并致辞。陈文清出席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的中乌执法安全合作机制首次会议,签署《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安全会议关于建立中乌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合作谅解备忘录》。第十九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出席,签署《第十九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赴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出席第二十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分别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总检察院、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司法部部长贺荣应邀以视频方式出席第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并发言。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暨“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十一期研修班”在北京举行。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出席论坛并致辞。首届中国—拉共体法治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出席论坛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结束语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2025年1月10日,在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信大会,对新时代新征程法学会工作作出战略擘画,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勇担时代使命提出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2025年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数”说中国法治建设2024
2024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绩。让我们跟随一组组数据,一起感受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成绩、新亮点,感受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铿锵步伐,感受新时代新征程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成就。
2024“首创”纪事
记录法治进程中的第一步。
附录
一、202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律解释及决定目录
二、2024年国务院制定修改的行政法规目录
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