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毒品犯罪发案率增速加快,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问题日趋严重。笔者以平果县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为切入点,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频发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情况及特点
2014年平果县法院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下简称“涉少案件”)15件,其中涉毒案件1件1人;2015年共审结涉少案件17件,其中涉毒案件7件9人;2016年截至目前,共审结涉少案件8件,其中涉毒案件2件2人。分析这些案件,可发现涉毒案件低龄化、女性化态势凸显,累犯情形增加。
未成年人涉毒案件的特点:一是危害性大、诱发性广。吸毒严重摧残身体,扭曲人格。未成年人一旦沾染毒品,不但极大损害身体健康,还断送其未来。而且涉毒后往往诱发盗窃、抢劫、诈骗、卖淫等犯罪行为。二是传染性强。未成年人对是非对错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毒品充满好奇,模仿性强。
二、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特殊心理与生理因素
未成年人有强烈的好奇心,但逻辑思维和辨证思维能力较差,容易受外界不健康思想行为的诱导和刺激。由于对毒品的好奇与无知,加上社会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容易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在调查的12名涉毒未成年人中,有9人由于好奇开始吸毒,3人受到同学、朋友唆使吸毒。
(二)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社会不良思想的腐蚀。随着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拜金主义、享乐思想、毒品有益等不健康的思想不可避免的侵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误导意志不坚定的未成年人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媒体的不当报道与禁毒宣传教育不到位。媒体报道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涉毒时,采取虚假、夸大等不当手段报道,促使未成年人将之当成所谓潮流进行模仿。一些电影电视作品渲染年轻人吸毒后很“嗨”的样子,导致未成年人对此充满好奇,产生“以身试毒”的心理。特别是在受人蛊惑或者自身缺乏理想追求、精神空虚的情形下,未成年人容易用毒品来刺激和麻醉自己。与此同时,当前的教育模式往往只重视课业的学习而忽略全方位素质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灌输,一些地方禁毒宣传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形式上,没有切切实实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娱乐场所为牟利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个别娱乐场所暗地里为卖淫、吸毒等提供方便,甚至有些是毒品犯罪的窝点。这些娱乐场所为谋取利益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使未成年人有机会接触毒品。
(三)家庭教育缺位
平果县法院在对涉毒案件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背景调查中,发现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环境、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这反映出家庭因素与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存在较强的关联性。
——家庭结构有缺陷。父母离异,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服刑及其他原因离开,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性格和叛逆心理。由于在家得不到关爱,他们往往向外寻求精神寄托,但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很容易被坏人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涉毒未成年人的家庭主要采用溺爱型、粗暴型、放任型的教育方式,使得未成年人个性发展失衡,行为失当,很容易受到诱惑沾染毒品。
三、遏制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对策
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和未成年人的配合。除了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控制外,还要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上下功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教育仍然是增强未成年人素质和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有力保障。全社会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公德机制,重视社会公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净化风气,大力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的整顿和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酒吧、网吧等场所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黄、毒、赌的蔓延。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这些场所的监督检查,杜绝这些场所对未成年人开放。
完善我国强制戒毒机制。对于未成年吸毒者而言,戒毒所是特殊的学校、特殊的康复中心。在这里,除了要让未成年吸毒者戒毒之外,还要矫正他们扭曲的人格,帮助他们重树积极健康的人生目标。
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禁毒教育,聘请公检法等机关的专业人员到校定期开展法制讲座。重视问题学生的教育,矫正边缘学生的不良品行。同时,建立家庭禁毒防线,父母对子女应当尽到监护的责任,要经常注意孩子的思想动态并给予正确的引导。
总之,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最终把未成年人的思想引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
(来源:广西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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