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租赁法律研讨会日前在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召开。与会专家就飞机租赁领域的实务及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与研讨,并发布了飞机融资租赁协议中文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分别对《开普敦公约》的适用、金融法对飞机融资租赁的促进与保障、海关对飞机租赁的相关政策、有关飞机租赁的外汇管理等做出深入阐述。
会议围绕飞机租赁法规和政策的完善、开普敦公约相关制度、飞机租赁实务法律问题、飞机租赁的争议解决四个议题,分组进行了交流探讨。与会专业人士还从仲裁规则、仲裁员、仲裁配套设施、仲裁成本四个方面,介绍了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作为国际上唯一的航空仲裁常设机构的优势。
会议发布的飞机融资租赁协议中文示范文本由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拟订,在民航界重要的商业合同领域推出了中国标准。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主办,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承办,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主持了会议,来自民航、法学、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出席了会议。
来源:中国民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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