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广州召开。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山大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仲裁委等数十所高校、研究机构、实务部门的近两百名专家学者参会。本次年会主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国民商法的完善与发展”,由广东省法学会指导,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市法学会法治重点研究基地、华南仲裁创新与法治发展研究院协办。
会议现场
开幕式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波充分肯定了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希望研究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实践、服务大局,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发掘培养更多的青年骨干,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强有力的研究队伍。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麦均洪希望研究会以年会为契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民商法研究不断走向深入,推进民商法学协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劳敏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研究会会长周林彬均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王波、麦均洪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通过视频向大会表示祝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赵旭东指出,本次年会选题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要求、围绕新修订《公司法》的适用问题展开广泛讨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市场经济发展。
主题演讲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万一教授发表《公司法背景下的市场经济协同立法问题》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公司法》修改后,与其关联的其他法律如何发展,以及如何理解《公司法》在整个市场经济领域的作用,成为了重要议题。《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从不同层面保障《公司法》的制度架构建设,目前仍存在诸多缺陷,《公司法》针对不同主体的差异化发展,需要在其他相关法律中得到落实和体现。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林彬教授发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的再思考:商业行规适用的视角》的主题演讲。他认为,大湾区的市场一体化规则衔接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是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不兼容。为克服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法规失灵与法律空白,应从行政规范为主扩展为以商业行规为主。同时,也要认识到在实践中存在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规避国际强行法的商业行规,因此对商业行规在自贸区的扩大适用不能绝对化。
赵万一、周林彬作主题演讲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张瀚教授发表《私法适用中再分配问题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主题演讲。他提及,《民法典》第1186条涉及公平责任原则,司法审判时会考量主体的“弱势”或“强势”地位以及救济金额。未来,立法层面需进行社会成本计算,明确“弱势”的评价标准,同时审视“司法直觉”与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此外,还需探讨是否需在法律规则和司法解释中对此加以明确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肖薇副庭长发表《广东商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与疑难问题》的主题演讲。她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国内的商事和金融案件出发,提出几个值得学界关注的问题:对赌协议已经成为投融资领域的普遍要求,但当前的标准过高,时限过短,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退出市场的难度较大,增加了投资机构的运营成本;如何增强公司在退市过程中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机制;如何认定债券虚假陈述的认定等司法实践问题。
广州仲裁委员会张小建总监发表《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仲裁的最新发展》的主题演讲。他指出仲裁发展当前面临的挑战包括: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难以满足服务国家战略的需求;大湾区规则衔接面临现实挑战;以及域外法查明存在困境。
张瀚、肖薇、张小建作主题演讲
圆桌论坛
在民法圆桌论坛、商法圆桌论坛环节,与会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国民商法的完善与发展”的会议主题,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或工作实践,阐述了观点。
圆桌论坛·第一阶段·民法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云生分析了基因编辑对民法的冲击与挑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飞针对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难题提出对策。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俊辉认为在民法视阈下,可以从财产法范畴、认定民事主体等范畴去研究涉及人工智能AI和数字法学等现代科学问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雅萍介绍了广东金融学院的法律人才培养情况。
圆桌论坛·第二阶段·商法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于海涌教授指出,在大陆法系的框架下,由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单一所有权,同时受益人享有对受托人的债权请求权,这种设计既可以发挥信托制度的功能,又能够避免对我国传统物权制度造成巨大冲击,有助于实现信托制度的本土化。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龙著华教授结合《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阐释结算规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蔡元庆教授针对如何发挥《公司法》作用保护投资者热情进行了阐述。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邓传远深入分析商法如何在立法上更贴近社会生活,在司法上如何践行商法所强调的“善”字等。
分论坛
下午的专题研讨共设三个分会场:第一分会场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俊辉教授主持,六位发言嘉宾,四位与谈人共同围绕《民法典》中各类条款的适用规则及其背后的制度完善展开研讨。第二分会场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主持,六位发言嘉宾,五位与谈人主要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设计的农地、成员权、决议效力等问题展开研讨。第三分会场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以及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赵景琛教授主持,六位发言嘉宾,六位与谈人围绕《公司法》中董事义务、知情权、出资等问题展开研讨。
本次年会会前开展了征文活动,会上进行了获奖论文颁奖仪式。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