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2019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本次论坛以"新时代语境下的典型环境诉讼"为主题,对 "环境诉讼的理论讨论""环境诉讼的法制框架""环境诉讼的实践与挑战"和"环境诉讼的发展与展望"四个专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积极组织专家参会并作发言。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以"虚拟治理成本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分析"为发言主题,从"绿色的法律如何体现在环境刑事司法中"这一问题出发,对2013年到2018年中虚拟成本治理法在环境刑事司法中的应用作了统计。通过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虚拟成本治理法"的性质认识进行分析,李挚萍教授认为法官在审判中仍然存在性质界定不清的问题。这一问题无法通过再次修改司法解释得到解决,而是需要在法律上对其前提性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进行定位。
从左至右依次为: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刘长兴教授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长兴教授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基本定位"为题作主题发言,重点探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的关系、诉权基础和责任的性质等问题。刘长兴教授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际上还是遵循了公益诉讼的道路,很难说是一个独特的诉讼;诉讼解决的问题在实质上与行政管理职权解决的问题一致,在解决环境问题时不能只依托于侵权责任法,也要从行政法、行政手段方面加以考虑。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