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局)、省内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今年届满。经省法学会同意,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决定在今年10月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的第二届理事会。为做好研究会的换届工作,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常务理事和理事候选人
请贵单位分别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和理事候选人。
(一)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政治素质高,热心于立法学理论研究或立法实践,有较高的立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法学正高职称;个别法学副高职称者由本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其候选人资格;
2.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立法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立法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公职人员。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政治素质高,热心于立法学理论研究或立法实践,具有一定的立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律师事务所律师;
3.立法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立法工作的公务人员。
(三)既可以推荐原理事作为第二届理事候选人,也可以另行推荐。
(四)推荐的常务理事和理事候选人必须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如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的,请同时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按程序办理中国法学会入会手续。
二、注意事项
1.请最迟在2018年7月5日前,填好《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会候选人登记表》以后以邮件方式报联系人。
2.换届会议和2018年学术年会合并进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丹18819427175 晏婧15011757825,
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代章)
2018年6月6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