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有关高校法学院(系):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字[2013]28号)的要求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两种形式。个人申报的,需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推荐意见;单位推荐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可以直接向中国法学会推荐,其他单位须报送省法学会推荐;
二、申报人应将申报表电子版1份、A4纸打印件5份(其中含原件1份),连同5份参评成果一起报送,单位推荐的须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三、登陆http://www.gdzf.org.cn/gdfxh/wjytz/下载申报表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填写申报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该说明填写申报表;
四、个人申报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请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zgfxhdbw@126.com,纸质申报材料寄至:(100034)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五、由省法学会推荐的,请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gdfxyj@126.com,纸质申报材料寄至:(510082)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政法委转省法学会研究部。
望各单位认真组织青年法学成果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和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联系人:刘 翔 020-86351085
电子邮箱:gdfxyj@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政法委转省法学会
邮政编码:510082
附件:1.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3.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广东省法学会
2013年5月23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