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枫溪区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邀请广东祥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泰祥作专题宣讲,枫溪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蔡益雄主持会议。
(活动现场)
刘泰祥律师以"乡村振兴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构建"为主题,解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全区基层干部厘清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支撑、土地的依法规范管理、乡村经济组织结构构建等方面,提供了详尽明晰的政策法规指引,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推进法治枫溪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大普法力度,掀起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热潮。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强化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我区"律师服务志愿团"和驻村法律顾问作用,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指导和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村"两委"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进一步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做到依法行政,依规管理。《乡村振兴促进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支撑,对土地规范管理、土地流转做了新规定,对促进农业全面转型升级,提供法律依据。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新农村建设过程要做到依法依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要整合资源,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要汲取乡村振兴中成效卓著的宝贵经验,根据本村的产业结构特色,充分发挥我区陶瓷产业优势,立足城市发展空间和陶瓷产业特点,整合土地资源,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推动农民更富、农业更强、农村更美,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潮州市枫溪区委常委,人大专职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各党工委,各部、委、办、局及市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村(社区)书记参加会议。(潮州市法学会供稿)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