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池泽梅) 某研究所员工不满征地补偿协议集体诉讼屡次败诉,原系诉讼对象摆了乌龙;某灵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法人代表被刑拘,投资者和消费者都来“求放过”;外嫁女分红案执行该找谁……8月3日上午,在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驻厅律师工作交接会上的交流环节,作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选派的首批驻厅律师之一,唐庆分享了驻厅一个月的接访经验,并介绍了几起接访的典型案例。
2015年,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政策依据。作为广东省法学会牵头发起组织、发挥第三方力量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在引导和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律师驻厅参与信访工作便是其中一项有益的尝试。经过严格的挑选,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了8家律师事务所共44名值班律师,每月指派2名律师轮流进驻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引导、法制宣传、案(事)件调解等服务。
今年7月,首批驻厅律师正式上岗。在大厅接访岗,一个月来专职处理和接待来访工作的经历,让唐庆这位从业多年的律师深刻感受到,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正当途径,是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处理信访事件时应灵活变通,方式方法得当。
“很多来访者没有明确和专业的指引,找不到问题的关键,只会一味地找政府找信访。”唐庆表示,即便是依法不予受理的来访事项,他同样运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在缓解来访者激动情绪的同时,让来访者有所收获。
在他接访的众多个案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比较典型的一例。来访者张伟(化名)是东北人,长期居住在东北,在广东省有一处房产。2015年,由于被租客欺骗,低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广东这套房产以市场价的一半出售给租客。在了解到房子真实价格后,张伟遂不履行合同,被租客起诉至法院。两审皆支持了张伟房价信息不对称的理由,判其无需继续履行合同。租客申请再审后,省高院认为,张伟理由不充分,裁定再审。感觉吃了闷亏的张伟,便来到了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投诉省高院法官,接待他的正是唐庆。
“涉法涉诉事项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省高院有权力裁定再审,此时应努力争取赢得再审的诉讼。多年来低价的收租证明和东北当时的房价下跌证明都是有力的证据。”在接访中,唐庆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张伟提供了一定技巧上的指引。专业律师一番耐心的引导,使得带着怨气而来的张伟连连点头,满意而归。
据统计,驻厅一个月以来,律师参与接访群众653批1851人次,调处涉法涉诉类来访67批121人次,协助接谈152批513人次,通过广东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办理法律咨询113件,来访群众评价满意率100%,涉法涉诉类、依法终结类来访重复走访率呈下降趋势。不少到省走访群众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广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李雅林介绍,与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合作,开展驻厅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省信访局深入贯彻上级要求、扎实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鲜活例子,是把信访工作置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进行谋划推进的具体行动。下一步,要在全省加快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对已引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要及时进行提升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建立律师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接访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律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民主与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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