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社会治理,1月8日上午,《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研讨会在英德顺利召开。广东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英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先河,英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伟等同志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谭兵主持会议。
《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研讨会现场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上的《清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已经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拟于近期提请三审表决通过后施行。该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共分六章四十六条,重点对城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进行制度设计,并对清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违反法规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应的规范。与会专家围绕《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具体内容,结合自身从事和研究行业领域,就其现实意义、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全面和科学的建议。
姜滨副会长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必须与时俱进。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是立法要体现党的领导。二是体现法治规律。三是要符合立法规定。四是立法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创新。
本次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法学会主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承办,英德市相关单位协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最新,韶关学院政法学院院长韩登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晔,韶关学院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梅献中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团成员受邀出席会议。
来源:清远市法学会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