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下午,应主办方之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汤维建做客第三十五期深圳法治论坛,探讨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特有的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近60多名来自律师所、高校、企业、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听众参加了本次活动。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政治部主任曾正宏出席论坛并致辞。
曾正宏主任致辞
汤维建教授讲述诉讼监督的含义、功能、分类,并就中国各类民事诉讼监督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完善方向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详尽的阐述。对于我国法院的诉讼监督存在的弊端,汤教授提出审判委员会改建成审判监督委员会并由审判专家组成,以充分发挥其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上诉案件审理的审判监督工作,确保二审法院公正审判案件等构想。对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民事检察监督应当加强对新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的抗诉监督;加强对调解的监督;加强对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加强对执行监督。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对于诉讼的监督,他表示人大监督司法必须限制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不得代替司法机关作出裁判,也不得影响正常的司法审判秩序,同时他认为人大对典型案例的监督是必要的。
汤维建教授发表演讲
在对话环节,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剑担任嘉宾主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惠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许绿叶与汤维建教授一同从检察院的外部监督、法院系统的内部监督,权力机构对诉讼的监督以及民事诉讼监督的现状、监督的效力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对话。
对话环节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