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个月的紧张筹备,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东莞市法学会于2011年1月28日成立。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出席大会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占同出席大会并致词。省法学会副秘书长马巍参加大会。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东莞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由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同志担任,秘书长(专职)由原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黄泽华同志担任。
东莞市法学会直属市委政法委领导管理,市编委核定市法学会行政编制2名,其中秘书长(正科)1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东莞市法学会是我会调整为省委政法委领导管理后第一个成立法学会的地市,是我省第十二个地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学会的成立,必将对我省加快地市法学会建设步伐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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