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根据广东省法学会“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方案要求,7月23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组织党工青妇代表到明城镇崇步村开展“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活动邀请了广东省“民法典宣讲乡村行”宣讲团成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于凤瑞,为明城镇崇步村委会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作宣讲。
明城镇崇步村活动现场
于教授以“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与若干新制度要点——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为主题,聚焦民法典的内涵、意义以及各编中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生动阐述了民法典与群众生活的密切关系。对民法典七编中的若干新制度要点进行了深入详细分析,引导村民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对有效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结束后,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向崇步村委会赠送了《民法典》书籍一批,现场工作人员及青年志愿者还向村民派发了禁毒、反诈防骗、扫黑除恶以及新市民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各类宣传单张,耐心为群众解疑答惑。
工作人员派发宣传品
接下来,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将持续把“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广泛组织开展一系列宣讲活动,为促进我区乡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佛山市高明区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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