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十五项专题研讨分工安排》的要求,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五专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于蓝率调研组赴深圳、汕头调研“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创新和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机制”。
雷于蓝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15项专题研究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必然要求,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
雷于蓝强调,为创新和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一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把握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三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四要强化监督力量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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