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师生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五讲在广州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在会上作了题为《中国民法典的时代特征》的专题报告。
提高法官适用法律能力
为什么要编撰民法典?王利明认为,民法典首先具有资讯集中的功能,能将所有裁判民事案件的规则以及裁判规则基本上汇集在一起,“我们经常在国外碰见很多德国或日本法官,他们手上经常就有一部民法典,谈到任何一个民事案件,就马上将民法典翻开。”王利明认为,如果中国有了自己的民法典,而且法官真正将这部法典啃通啃透,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将会提高一大步。
民法典还具有方便找法的功能。王利明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有242部法律,其中近一半是民商事或是涉及民商事的,法官处理任何一个民事案件,都会遇到从哪一部法律找法的难题。“比如,我们网购了一个劣质产品,发生纠纷到法院打官司。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在适用法条上可以说是形形色色,有的适用产品质量法,有的适用食品安全法,有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等等。为什么会出现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裁判结论不统一的现象?一个很重要原因在于适用法律的依据很不一样,一审如果是适用合同法,二审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判依据不同,结论自然会有很大差异。”王利明说。
为改革发展起引领作用
中国需要怎样的民法典?王利明认为,中国的民法典应当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典,“我们的民法典必须要总结中国的立法、总结中国的立法实践,凡是我们过去的立法证明是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都应当继续写进我们的民法典。”
要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回应改革时代所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我们今天的民法典应该是反映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典,通过民法典的编撰,我们需要凝聚改革的共识、确立改革成果,并且为改革的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比如现在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承包经营权改革,这些在物权法制定时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议,很多内容并没有纳入到物权法的内容中,下一步在民法典制定时我们都应当尽可能把它纳入进来。”王利明说。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通讯员 郑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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