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广东省法学会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构建省法学会“一办五组”(即综合协调办公室、法学研究组、咨询与服务组、调研与指导组、宣传与教育组和交流与合作组)工作架构,更好地承担“法治广东、依法治省”五年工作规划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服务,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日前,本社记者专访了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法学会会长梁伟发。
记者:广东省法学会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在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梁伟发:让广大公民遵守法律、信仰法律是法治广东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法学会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为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新一届广东省法学会理事会主动作为,建立了“一办五组”工作架构,明确了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增强法学会在推进法治广东建设中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以促进法治广东建设为宗旨、以开展法学研究为基础、以搞好法治调研与指导为重要举措、以做好法律服务与援助为手段、以开展法治工作交流与合作为平台、以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为保障,为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而努力。
二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要认真组织和团结带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自觉地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结合法治广东建设和平安广东创建实际,加强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和基础性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使法学研究工作更好地“接地气”,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实践。
三要切实增强创新意识。依托全省政法系统相关的传统与新型的宣传、教育资源,创新与培育法学会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广东政法网》《平安南粤》《南方法治报》等刊物、网站的作用,打造统一、公开、针对性强、有影响力的广东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创新法制宣传长效机制,以“双百”活动为平台,增设广东法治讲坛,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加快营造法治广东的良好氛围。
记者:广东法学会如何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集中起来,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各方面工作出谋划策,在法治广东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梁伟发:我们要在“广东特色”上做文章、下工夫,立足广东、研究广东、服务广东,深入扎实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为建设法治广东提供更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为法治中国建设而努力。
一是明确工作标准。新一届法学会决定构建“一办五组”工作架构,协调、指导、督促广东省法学会下属20多个学科研究会,按照“科学谋划,系统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各研究会的研究方向、重点、进度的目标规划和落实措施。组织会员更多地申报和承接完成各类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和中国法学会招标课题,打造广东法学研究的拳头产品,提升广东法学研究的影响力。
二是加强实证研究。紧紧抓住当前中心工作中最关键最重要问题,围绕创建平安广东、建设法治广东,重点抓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推进粤港澳合作、构建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等课题,深入研究和提出法律对策、意见及建议,使研究成果不与当前的改革实践脱节,能够直接地服务应用于改革实践。
三是注重应用推广。一方面,要主动与党委、政府及人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使我们的研究课题能纳入各个职能部门的整体规划当中,依托各个职能部门开展研究,使研究的成果能够更多更好地进入决策层。另一方面,以提高法学研究成果质量为根本,大力推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注重抓好研究成果的总结提炼、应用推广,力争有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面和立法领域。
记者:广东法学会将如何加强地市法学会的指导工作,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不断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力?
梁伟发:经过积极努力,目前,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成立了法学会。
一是加强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各级法学会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特别是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要为市、县(区)法学会争取条件,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政治上给予关心爱护、工作上给予支持鼓励、生活上给予排忧解难。
二是提升能力。要健全组织体系、完善管理规范、创新工作机制、壮大会员队伍。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学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不断提升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和服务大局的能力,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创有为。
三是发挥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推进平安建设献计献策;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做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努力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四是拓宽渠道。把会员工作、学科研究会与市、县(区)法学会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搭建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活动平台,努力拓宽会员的参与渠道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记者:目前,广东正在加快推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东法学会将开展哪些国际交流合作?
梁伟发: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要素是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要着力优化创新发展环境,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用市场经济的方式增加自主创新资源。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尤其要善于借鉴港澳地区的成功经验,推动南沙、前海、横琴新区先行先试,努力实现《珠三角规划纲要》“九年大跨越”的目标。
要注重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加强对粤港澳三地之间的经贸关系进行法律协调与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和体制,深化合作领域,进一步推动粤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我们将进一步促进同港澳地区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依托“粤港澳法学论坛”这一平台,构建更多合作机制,包括法学院间交流机制、研究会交流机制、行业协会(律师协会)交流机制。创新交流方式,由已有的学术活动交流拓展到人才培养、教育和研究项目合作、司法合作互助等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
(来自民主与法制时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