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由外交部、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大学共同举办的“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在深圳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副主任委员梁爱诗、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深圳大学党委书记刘洪一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商务部、教育部、司法部、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及内地和港澳特区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梁伟发会长致辞
梁伟发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从事基本法研究和实践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主席的“七一”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对港澳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断总结深化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为解决“一国两制”在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继续推动香港各项事业向前发展而努力。梁会长强调,广东省法学界要发挥优势有所作为,为开创我国港澳法研究新局面倾心尽力。一是学术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法学思潮的引导,强化对错误观点的批驳。二是要继续加强和推动与港澳学界之间的联系、互动,通过理论研讨、交流互访等形式互相学习和促进,重视、加强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在思想交流交锋中增进团结,为“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凝聚更多的共识和力量。三是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要围绕“一国两制”实践中最紧迫、最重要的问题开展研究,用我们的真知琢见为“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提供具有可行、可用的解决方案,为“一国两制”的更大成功贡献我们的力量。
受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委托,徐宏司长代为宣读致辞稿。刘振民副部长在致辞中指出,二十年来,外交部严格按照基本法处理涉港外交事务,充分发挥外交优势,调动外交资源,贯彻“外交惠港”,协助特区扩大对外交往合作,让特区更多融入国家发展,更好走向世界舞台。在涉港外交法律工作领域,协助香港特区构建对外法律合作框架,支持香港特区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同时妥善处理了大量复杂的涉港法律问题,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又满足了香港特区需求,为香港特区发展和繁荣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刘副部长对涉港外交法律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要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妥善处理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的关系;二是要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三是充分发挥好“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促进香港和国家共同发展;四是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要坦诚沟通,携手应对各类挑战;五是加强香港特区基本法和涉港外交法律的研究,服务和指导实践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爱诗致辞
梁爱诗在致辞中表示,二十年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落实,把中央和特区的关系、香港的法律地位、特区政府架构等建立起来,香港继续繁荣稳定,社会不断进步,法治健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落实,民主政制循序渐进,对外事务发展良好。香港保持国际都会的地位,实现了基本法定下的目标。同时,“一国两制”是崭新尝试,落实时免不了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中央政府和特区携手合作,共同解决。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致辞
袁国强在致辞中表示,基本法已经实行了二十年,特区在这二十年间经历了不少风浪,但整体上保持了香港的经济繁荣、维护了香港的核心价值,保障基本人权。奉行“一国两制”原则是史无前例的实验,通过实施基本法,不但可以推动特区经济持续发展,维护法治,也能够继续凸显香港独特之处。过去二十年的经验证明,基本法为“一国两制”提供了正确的轨道,发挥了有效的保障。相信“一国两制”是最有利于国家、最有利于香港特区的长远发展模式。
深圳大学党委书记刘洪一致辞
刘洪一书记在致辞中表示,“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本次法律研讨会汇聚了港澳和内地法学和实务界的人才精英,必将在推动港澳和内地学界的对话与合作、学习与借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刘书记并介绍了深圳大学在开展港澳问题研究方面的独特地缘优势和便利条件。
开幕式后,徐宏司长作了题为《做好涉港外交条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主旨报告,回顾了二十年来涉港外交条法领域主要工作,总结经验和体会,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展望。
与会代表围绕“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成功实践”、“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发挥香港法律服务的优势助力国家发展”等三大专题十五项具体议题进行深入研讨,现场气氛热烈,会议成果丰硕。
研讨会由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深圳大学中心、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承办。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