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华南理工大学隆重举行
2016年6月4日,第十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协办。来自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财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近80名代表参加会议。
论坛主题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分三个单元进行专题研讨:营改增优化设计的难点与对策;营改增与地方税制建设;营改增与新一轮税制改革。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和议题深入研讨,分析了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亮点与不足,从不同角度入手,深入探索了如何完善营改增的制度设计,并以营改增为契机努力探索重构我国地方财税改革与税收体系的路径及其对策。
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教授主讲
专家学者表示,我国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进行营改增试点改革,不仅对于深化我国税法改革和税制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将对财税体制乃至整个经济社会体制带来重大的影响。但营改增自上海试点以及扩围以来,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营改增的正当性、行业的整体减负、地方政府税源的保障、税制设计的公平价值以及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等。专家学者认为,通过完善本轮改革顶层和具体的制度设计,才能实现营业税制向增值税制的平衡转型,才有可能稳步地实现“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的短中期目标,并建立起国家与国民间收分配的各方关系。并提出尽快出台《增值税法》,使我国课征增值税在税收法定原则下,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一步调低税率,科学设计成本抵扣制度,使企业实实在在得到“结构性减税”。
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张富强会长对论坛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文坛专家学者的新观点、新思想对我国营改增的稳健推进将起到相当积极的影响。
(省法学会研究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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