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主持召开“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座谈会,重点讨论研究我省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以“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征文和制度创新典型事例征集大型系列活动的相关问题。省人大环资委,省府法制办,省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厅,粤海集团分管东江水系环保的同志及珠海市、河源市分管环保的副市长,环保局长等20多名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梁伟发同志简要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主题征文、制度创新事例征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并就广东省参与征集活动提出要求。与会人员就调研主题、组织分工、调研工作安排等进行讨论,通过讨论确定了参与主题、调研重点、调研方式、调研小组分工、奖励办法等并成立了调研工作组。
伟发同志强调,这次征集活动主题鲜明、参与单位多、规格高、影响大,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积极实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此次活动意在全国树立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的典范,广东要把握此次机会,选准典型、定好题目,宣传好广东的亮点做法,提升广东在法治保障生态环境的影响力;相关单位要做好调研工作,把握四个要点:一要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主题,强调要“山好、水好、空气好,林好、地好、人更好”;二要突出法治保障的手段,理清相关法律文件、规章制度;三要突出真实性,以数据说话,用名片作证,用百姓的语言表达;四要认真组织落实分工。 (供稿: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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