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惠州市潘如新
惠州市法学会自2014年6月换届以来,在省法学会的关怀指导下,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团结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促进法学交流不断提升,促使法律服务不断拓展,为建设法治惠州、平安惠州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与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为重点,实现“七个有”,夯实法学会发展根基
目前,我市法学会机构建立健全,人财物保障到位,措施扎实有力,实现了“七个有”:一是有机构。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于2014年6月正式成立,理顺了领导管理关系,法学会设在市委政法委,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同志任会长。新一届理事会由40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24名,会长1名,副会长14名(含常务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并聘请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有关领导16人为名誉会长。二是有人员编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学会的建设,经市委常委会、市编委研究决定,在市法学会内设正科级建制的办公室,核定3名行政编制人员,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三是有办公场所。近400平方的专门办公区域已投入使用,办公设施配备齐全,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的硬件完备。四是有平台。积极搭建宣传工作平台——创办月刊《惠州法学》、开设有“惠州法学会”、“惠州法治网”两大网站。五是有活动。不断创新载体,以政法讲坛、“法律六进”等为载体,狠抓普法教育,全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新思维和新常态。六是有服务。打造了法制副主任、法德讲堂、智慧普法APP等一系列工作品牌,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七是有经费。市财政专门拨款给各县(区)委政法委,为法学会的组建与完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市是全省第一个所有县(区)均成立法学会的地级市,县(区)法学会设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由当地党委政法委书记任会长,我市法学会组织架构趋于完善,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市、县(区)两级法学会会员逾2000名。
二、以“研究、服务、宣讲”为主业,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服务法治惠州建设
市法学会坚持把繁荣法学研究、推动学术交流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整合、协调、合作功能,组织各种力量,举办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区域法治重点问题研究,发挥好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活动。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活动。去年,高规格高标准举办了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一讲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省市政法单位专场惠州分会场报告会,有效提升了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年底,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惠州学院主办研讨会,围绕企业“法制副厂长”为主题开展了理论和实务研讨活动,进一步加深了法律工作者对“法制副厂长”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惠州法学》的编发工作,深耕法学研究阵地。去年,市法学会征集了15个重点研究课题,选定3个课题作为年度重点课题,连续两年在全市开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十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法学理论研究不断加强。进一步发挥宣传和学术研究功能,做好学会期刊的编发工作,2015年先后印发《惠州法学》3期,刊发了一批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实践探究和学术研究文章,促进全体会员学习交流,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取得良好反响。
三、以“强化、做实、通联”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法学会精神,扎实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我们紧盯基层,大力加强县(区)法学会的组织建设,建立了全市县(区)法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定期组织召开,确保上级精神“落地生根”、入心入脑。各个县(区)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活动。比如,惠城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举办“惠城区政法大讲堂”专题报告会,进一步提升全区干部法学素养;惠阳区法学会主动参与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考评活动,严格落实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法制化、高效化;惠东县充分发挥会员法学丰富的法律实践优势,组织会员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推进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常态化;博罗县以“法德讲堂”为载体,大力弘扬道德文化,使法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感化了一大批矛盾当事人,一些“上访专业户”成为传统文化传播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带头人,起到了“教育一个、感化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龙门县法学会协助研究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去年共协助研究调处案件28宗;大亚湾区法学会充分发挥会员优势,鼓励社会律师参与信访维稳法治工作,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仲恺区法学会召开了政府法律顾问研讨会,在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全面设立法律顾问。
四、以“创新、全面、普惠”为特色,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大力推进普法工作
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市法学会注重新思维的运用,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形式推进普法,营造法治惠州的浓厚氛围。一是推行“互联网+法制宣传”,完善惠州市法学会网站建设,发布全市法学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传递最新法治信息和工作动态,有效增强了法学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二是组织精心编写《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乐乐的成长经历》两本法治教育读物,免费发放至每一户家庭、每一名中小学生,并面向全国发行,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我国法学界翘楚李步云、江平、郭道晖等联袂推荐这两本书,李步云充分肯定其“是新时期在普法形式上的大胆创新。”三是以“互联网+”思维,开通公共法律服务“智慧普法”APP平台,运用大数据的理念,与省厅有关平台对接,满足公务员、基层村(居)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律需求,实现广大手机用户随时随地“掌上学法”。
五、发扬“主动嵌入”的工作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凸显法学会智库作用
我市法学会秉承“润物细无声”的工作理念,发扬“主动嵌入”精神,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咨政建言的智囊作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一是组建一支由23人组成的法律专家顾问团队,首批团队成员主要来自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律师、仲裁和高校系统等单位,提供重大决策专业法律意见、法律指导,去年,市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室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99件,其中审查重大合同协议76件(其中包括部门重大行政合同、招标文件16件)。二是积极参与、大力推动“法制副主任”工作,配合党委政府着力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市法学会牵头带动了一批专业法律人才走进田间地头,组建律师团队参与“法制副主任”工作,666名社会律师担任1262个村(居)的“法制副主任”,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三是积极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于去年12月组织开展了第七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举办了大型法治图片展和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助推我市顺利获评“六五普法先进市”称号。四是全面参与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参与制定2016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