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学会干部综合素质
高级研修班结业式上的总结讲话
梁伟发会长讲话
同志们:
全省法学会干部综合素质高级研修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天就要如期结业了。在此,我向参加此次研修并拿到中山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的全体同志表示祝贺!向大力支持本次研修班的中山大学和中大学人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干部综合素质研修的任务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法学会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实际、服务群众,全面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以更大的努力为建设法治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研修班有以下特点:(一)研修班规格高规模大。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领导亲临指导,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百忙中专程来指导并为大家授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同志给研修班发来书面讲话。二是省委政法委专门发出通知,全省多数市县两级政法委书记参加了研修班开班仪式,聆听了陈冀平书记的关于政法委书记担任法学会会长具有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的讲话。并有东莞(邓志广)、阳江(冯桂雄)、湛江(陈吴)、清远(肖文)、潮州(林壮森)等市的市委政法委书记和一批市、县(区)法学会会长自始至终参加了研修。三是研修班在中山大学举办,省法学会的六个副会长和四个法治研究基地的代表来为大家授课,最后还要颁发中山大学法学院高级研修班的结业证书。
(二)研修班准备工作充分。一是省法学会在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分三个片区召开了市法学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市法学会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考核要求和培训目的。二是汲取了中国法学会培训的成功经验,先后组织两批共36名省法学会和地市法学会领导干部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学习交流全国各地法学会的成功做法。三是省法学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精心选择培训地点,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与中山大学法学院协调部署落实。四是研修班开班前专门召开了筹备工作会议。
(三)研修班课程安排和效果好。一是课程安排好。研修班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而且管用实用。除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省法学会副会长和法治基地教授精心准备的授课外,研修班还印发了中国法学会培训班的培训资料、汇编了指导法学会工作的政策文件、汇编了省法学会工作规范性文件。二是学风纪律好,课堂纪律和政治纪律良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指示,相互交流经验做法,知行合一,教学相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党纪的行为。三是收获大。首先,是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深入了解了法学会的光辉历史和定位职能,澄清了一些模糊的认识;其次,交流了经验,开阔了视野,一批市、县(区)法学会的成功做法为全省各级法学会干事创业树立了榜样;再次,认清了形势,增强了信心,深刻感受到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强音,是各级法学会发展的新的历史机遇和强大动力。
应该说,研修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关键是回去后怎么贯彻落实的问题。下面,我对今后的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上新台阶
(一)省法学会对过去两年的工作归纳为“十个上台阶”
2015年是广东省法学会的“建设年”,更是创新发展年。省法学会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体表现为“十个上台阶”。一是《法治社会》公开发行,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新平台;二是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工作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三是“南粤法治报告会”常态化运作,深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欢迎;四是“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成效显著,彰显法学会“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五是“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成功举办,探索服务企业新模式;六是“粤港澳法学论坛”升级扩展为“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对台法学交流增加新渠道;七是全省县级法学会按照“四有一调整”要求,基本完成组建任务,县级法学会建设取得新突破;八是依托省内四所大学组建四个“法治研究基地”,为服务大局提供新抓手;九是中国法学会批准承办“中国——大洋洲法学论坛”,对外法学交流创建新平台;十是成功举办“中国法治论坛”,并批准“中国法治论坛”落户深圳。
为什么能够取得“十个上台阶”的成效,我们的体会是: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尤其是四中全会的《决定》的出台,是为我们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迎来了又一春天,是我们工作有史以来面临的最好机遇。我们只有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以此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必须明确定位,服务中心。作为省级法学会,工作定位应包括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学法律交流,但一定要围绕省委的工作中心,就是要紧紧围绕“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必须紧贴地气,构建平台。首先是要把建设法治社会的总要求紧贴广东实际,提出和构建我们法学会可以作为、有所作为的平台,这样才能有载体、有阵地、有抓手。四是必须开阔思路、勇于创新。思路决定出路,创新决定成效。去年我省法学会“十个方面”工作上了台阶,其源动力就是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五是必须紧靠党委政府,善于协调。要在“十个方面”的工作上新台阶,除了一定要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外,省法学会还善于从有关部门中借力发展,真正形成携手共建“法治广东”的合力。
(二)各市法学会工作的突出亮点和成绩
各地市法学会坚持改革创新,法学会工作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广州市法学会高标准建设研究会和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积极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深圳市基层组织建设标准高,保障有力;打造了“中国法治论坛”等四大重点品牌活动,社会反响好。珠海市法学会依托法学院人才优势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汕头市法学会在团体会员单位创建法治示范点,打造法治活动品牌;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重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佛山市法学会主动对接市人大,合作构建“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顺德区法学会与港澳法研究会联合举办学术年会,探索县区法学会合作办会的新路子。河源市法学会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发布了《广东河源金融法治建设报告》,是目前国内地级市首例金融法治建设报告。梅州市法学会举办论坛、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创新法治文化沙龙形式,擦亮“梅州法学讲座”品牌。惠州市法学会运用新媒体,法治宣传有特色效果好;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参与推动“法治副主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要求。汕尾市法学会率先创办市一级的“中立法律服务社”和“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承办第五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联合市供销社举办“放心农资进万家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受农民和社会各界欢迎。东莞市、中山市创新组织建设机制,在街道和镇一级建设基层法学会,化解基层矛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显著。江门市法学会遴选全市法学法律人才组建了“法学法律专家库”,创建了“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第六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接受市人大委托,组织和参与三部地方立法的起草、论证和评估工作。阳江市法学会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双百”宣讲活动成效显著。湛江市法学会成立了吴川市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并在15个镇街成立公益法律服务站,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茂名市法学会推出《法律与生活》电视栏目,建立法学会网站,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举办“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研讨会,为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提供对策。肇庆市法学会成为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并承担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有关立法基础工作,协助市人大机关开展地方立法相关工作。清远市法学会参与村居法律顾问调研工作,召开了“地方法立法研讨会”。潮州市法学会全面落实“四有一调整”,县区法学会建设工作扎实有成效;围绕立法工作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市人大和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活动。揭阳市法学会强化会员服务,建设法学会“会员之家”,举办了11场“双百”活动报告会和南粤法治报告会,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云浮市法学会围绕建设平安云浮开展调研,开展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方面的研究。韶关市法学会正在积极筹备换届和和县区法学会组建设工作。
(三)推进全省法学会工作再上台阶的主要着力点
从总体上看,全省法学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做与不做,做多做少无关紧要;工作精神不够振奋,工作思路不开阔;组织机构不健全,未能按“四有一调整”的要求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工作能力水平有差距,工作方法不对头;会长工作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大,缺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我省法学会工作,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关键是要做到:
1.加强领导激发热情,会长工作要进一步到位
各级法学会会长要发挥好“领头雁”“火车头”的作用,首先认识要到位,激发热情。会长对法学会工作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是决定法学会工作好坏的最关键因素。会长抓工作落实要到位,特别是要将上级各项文件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将省法学会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因为法学会不是党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不是权力机关,所以当法学会的会长,必须要有工作激情和奉献精神,更需要有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干好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的时候,为做好工作,还需要放下身段,敢于和善于做好桥梁和纽带的工作。
2.克服畏难情绪,勇于开拓创新
不少市县法学会成立时间不长,有的工作搞得比较好,有的相对滞后一些,更需要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和勇气。有中央各项文件的指引、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有省法学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各地的成功经验参考借鉴,关键在于能不能结合本地实际,汲取先进法学会的成熟经验,有没有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进一步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3.切实抓好考核工作,以考核推动全面工作
今年省法学会制定了《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考核来推动法学会全面建设。需要强调的是,考核不是目的而是工作手段。通过考核,强化市县法学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使全省法学会的工作上下联动,形成特色,擦亮品牌。这个考核,还与综治(平安)建设、依法治省建设考评相挂钩。
二、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善于借力
法学会当前面临的是历史上最好的工作环境,最好的机遇,这是大家的共识。一是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随后,党中央又明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二是中国法学会和各级法学会的工作得到空前加强。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全体民众对实施依法治国,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信心空前增强。不抓住这么好的机遇期,全面提升法学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一)认清法学会的性质任务,增强责任感和执行力
中央编办、中组部、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就法学会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主要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全国总工会等21个社会团体免予登记的复函》(2000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8号),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实施新<章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法[2009]18号),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4]7号),等等。按照中央和省的文件规定,法学会属于我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16个单位之一,不用到民政部门登记。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更不是中办发[2015]39号文提出要清理的企业协会、商会。
为推动法学会工作向基层延伸拓展,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对市县法学会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机制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赋予其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等八大职责任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和法治理论与实践的繁荣发展对市县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市县法学工作干部只有进一步明确定位、发挥优势,补齐短板,积极作为,才能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治市(县)、以法兴市(县)的战略进程中彰显“第三方”力量的作用。
(二)主动作为,努力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的支持
没有党委政府的支持,我省法学会的建设就不可能取得现在的成绩。我省县一级法学会会长全部是政法委书记兼任,市一级法学会会长大部分是政法委书记或者曾任政法委书记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市县法学会会长,要主动向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汇报法学会的工作,让主要领导了解法学会地位性质,了解法学会发挥的重要作用,了解法学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与大家共同努力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的支持,我给各市书记、市长写了一封信。)
(三)勇于创新善于借力,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法学会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但要推动法学会工作的开展,关键是要勇于创新和善于“借”力,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如果停留在仅靠法学会自身的力量,是非常有限和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要求,因此,法学会要主动和善于借助党委、政府各相关单位和立法机关、行政部门、政法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的力量,借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力。
省法学会的实践证明:一是善于“借”助各高校法学院的力量,创办四个法治研究基地。各高校又借助全国各有关高校和单位的力量,建立协同协作单位,如“法治建设评价与研究基地”,从去年开始筹备,计划对21个地级以上市的“法治建设”进行评价,单靠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它与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等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以这些单位作为支持和协作单位。二是善于“借”助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如“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聘请了省发改委、经贸、人社、国土、环保、税务、科技、农业、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法制等15个部门的法制负责同志作为顾问。三是善于“借”助全国著名法学法律专家的力量,增强“法治广东”建设能量(如南粤法治报告会已举办21讲的主讲专家和《法治社会》编委多数是是法学各学科的顶尖专家)。
三、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擦亮广东法学会品牌
全省法学会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无论是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保障能力还是活动开展,都要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共同发展。
(一)上下联动,共同擦亮“六大平台”品牌
1.对接《法治社会》期刊平台。《法治社会》是我省第一份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是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展现学术才华的平台。我们的目标是要办成全国一流的法学核心期刊,这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全力支持。一是每年各市法学会会长以法学会或者会长的名义至少投稿一篇以上优质论文,以采用为准。二是积极组织订阅《法治社会》期刊。市县法学会要组织发动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踊跃订阅《法治社会》。三是要积极宣传《法治社会》,组织和推荐更多的高水平作者向《法治社会》踊跃投稿。
2.对接“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平台。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包括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都有了地方立法权。各地市法学会要参照“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的模式,主动与同级人大联系,争取年底前完成组建“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平台。
3.对接“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南粤法治报告会”目前已经举办了21场。办好“南粤法治报告会”关键是选好专家、定好主题,针对性要强。各地市要把“南粤法治报告会”作为法治宣传的常态化工作,地级以上市(包含县一级)每年至少要举办四场以上,其中有一场进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4.对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各地在法律服务基层方面都有探索,但是名称多样,形式各异,效果不明显。希望市县法学会参与法律服务和基层矛盾化解,要突出法学会的第三方、中立、专业的特点和优势,参照“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做法,各地市法学会都要力争今年年底前组建“中立法律服务社”,有条件的县区法学会也要组建。
5.对接“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是省法学会构建的面向实业界、服务企业家的平台。目前已经举办了六期。特别是今年在深圳、汕尾和江门市举办的三期,效果非常好,深受企业家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欢迎。办好“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关键是选对主题,抓准问题,即本地区企业家们最关心的企业管理发展的法律问题。“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已有比较成熟的运作格式,各地市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自己主办或者承办省法学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
6.对接“广东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平台。公益基金会旨在汇聚社会力量,为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才培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独立社团法人,严格按公益基金会的方式运作和管理。实际上,基金会是为前面的几个平台服务的。希望各地级以上市和有条件的县区法学会争取在年底前建立“弘扬法治基金会”。
(二)贯彻落实中发[2015]17号文精神,加快法学会党组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这两份文件,都明确规定了人民团体领导机关中要设立党组。横向来看,吉林省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在县一级以上都成立了党组,实践证明,这也是可以实现的。更关键的是,成立了党组法学会的工作更有底气和保障,同级党委的文件就能直接发到法学会党组;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法学会领导就能够和其他人民团体一样参加会议,参与讨论。这对提升法学会的地位,更好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要重视法学会党组的建设,会长要认真抓此项工作。特别是要主动向书记报告,同组织部长多联系多沟通多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尽快把党组建立起来。
(三)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县(区)法学会组织建设和保障措施
去年我省基本完成了市县两级法学会的建设任务,各地市法学会会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严格按照“四有一调整”的要求来看,部分县法学会还是没有真正达标的,个别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还未理顺,换届工作没有完成,有些法学会的经费、人员明显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等等。这需要会长们继续做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学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保障水平。同时,要花功夫加大法学会会员的扩员工作。
同志们,这次研修班虽然即将结业,但学习是永无止境的。希望大家牢记中山大学的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将研修班学习的成果转化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更加开阔的思路和扎实的工作,为助力“法治广东”建设和全省法学会事业的更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