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江门市黎兆元
江门市法学会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省法学会和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江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广东省法学会评为2014年度先进集体。
一、把握机遇,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一)注重抓好市法学会组织和制度建设
1.落实人员编制。2006年5月,江门市批复成立江门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但一直没解决机构编制问题。2011年5月,市编办正式发文明确江门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政法委管理,配置市法学会机关雇员编制2名。市委决定,由现职厅级干部兼任法学会会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常务副会长,并指派处级干部兼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今年市委政法委利用机关重组的契机,积极加强市法学会机关建设,力争再增加2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同时,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学会机关的人员配置。目前,共有专职、兼职人员5名。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每年都召开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和广东省法学会的有关精神,补选江门市法学会领导机构成员。二是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在重点单位和各市、区设立联络员,不断完善法学会工作网络,使各项工作顺利运作。三是根据省法学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以此推动各市、区法学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组建“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明确了专家库的主要任务、选聘程序和入选人员的基本条件。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法学会评定,在全市范围共遴选出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157名。去年,市人大在贯彻《立法法》,筹备江门立法过程中,将他们都纳入了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其中8人被选聘为江门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
4.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了鼓励广大会员和法律、法学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我们专门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每年举办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如一等奖我们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秀奖奖励500元。至今,已经举办了3次,共奖励优秀论文61篇。除了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外,我们还专门以通知的形式告知作者所在单位,既增加论文作者的荣誉感,调动积极性,又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另外,为更好展示我市法学研究成果,也为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我们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汇编成《江门市法学会优秀论文集》,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会员,以供学习参考。
5.办好《江门法学》专刊。为我市法律、法学工作者提供了一块法学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的阵地。至今已经出版了五期。
6.开展对外交流。我们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市法学会工作不断进步。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到山东、云南、贵州、福建等地学习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和建立法学专家库,发挥法学专家在法治建设评估、重大社会事件法律咨询、重大案件评议、立法评议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今年1月12日至13日,市法学会组织了各市、区法学会的领导及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分会、市农业农村分会的负责同志一行13人,到汕尾市法学会学习交流。市委主要领导对学习情况报告作了批示。
7.做好会员的服务管理和发展工作。我市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完善会员资料登记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目前止,全市法学会共有个人会员831人,团体会员313个。不断加强与广大会员的沟通联系,真正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
(二)积极发挥各单位法学会会员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为进一步凝聚和整合我市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力量,我们要求法学会成员单位和法学会会员,在各单位和各自岗位上积极参与江门法治建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例如五邑大学政法学院结合法治人才培养、法治教育与研究、法治宣传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先后建立了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每周二、四、六下午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接受来电来访咨询;在校内开展讲座、宣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以帮助在校学生;每月两次到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服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社区和校园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开设了“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法制宣传。2015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进行法律咨询与法制宣传170次,接待法律咨询案件54件,跟进案件24件。依托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定期举办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和举办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江门市地方立法项目草案的起草、论证和评估工作。
又如,市农业局是江门市法学会成员单位,该局法学会会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及农业综合执法中的问题,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大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
根据省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协调指导下,去年5月底,我市辖下的三区四市全部成立了由当地政法委书记任会长的县级法学会,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如江海区法学会组织开展了法治视角下基层社会矛盾的治理理论研讨活动,与会同志结合当前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举办了“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常见问题和应对”讲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方面进行了讲解,并与现场企业代表进行交流,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向企业宣传了政府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蓬江区举办了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法治专题报告会,有400多人参加会议。鹤山市法学会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司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治理“恶意欠薪”普法宣传活动,等等。
二、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应有作用
(一)组织法学研讨
我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一个研讨主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撰写既有理论深度,又能结合工作实际的研讨文章,并精心挑选出优秀论文在大会进行研讨发言。至今已经举办了四场理论研讨会。
2012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三打两建”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学会联合有关单位举办江门市“三打两建”工作理论研讨会。
2013年,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平安江门”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创建平安江门”理论研讨会。
2014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创建实践,市法学会在五邑大学举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理论研讨会。
去年,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如何在基层落实”理论研讨会。
(二)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几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实际,抓住重大问题,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市法学会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完善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机制,为构建幸福和谐侨乡添助力》的调研活动;与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市委党校和基层政法委联合开展《如何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的调研活动;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创平办组成调研组,开展“创建平安医院”调研活动。在调研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我市医患纠纷的总体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医疗风险保险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等等。
此外,各会员单位围绕理论研讨会的主题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每年都有一大批理论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省的有关部署和安排,我们每年都认真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先后承办了多场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如今年5月9日,“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八讲暨江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主持报告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作《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专题讲座。市委主要领导谈了学习体会,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及我市部分干警、企业家、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师生代表等8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邀请省的有关专家到我市开展法治宣传。如由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学会联合邀请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波来我市就立法法问题作专题辅导报告,邀请了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韦华腾教授作以“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报告;广东行政学院宋儒亮教授主讲《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报告,等等,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治理论和工作水平。
我们还充分发挥法学会专业人才多的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如去年市法学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市综治办、市金融局联合举办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等。
(四)积极筹建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学会服务社会发展与稳定的作用,打开与群众联系的“窗口”,使法学会更接地气,我们与市律师协会联合筹建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坚持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宗旨,免费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益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服务社聘请了6名资深法律专家轮流值班,对外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主要工作体会
(一)必须加强党委对法学会的领导。我们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活动争取市委领导支持。如县级法学会的建设,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各市(区)都要建立法学会,会长统一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要充分利用好法学会这一平台,吸纳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组建专家库,发挥他们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另外,在《江门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中,也将抓好各市(区)法学会建设列入其中一项。市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进展情况,并要求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要按照省法学会部署和梁伟发会长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县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市委政法委书记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率队督导,亲自为市(区)法学会成立挂牌,并从自己的工作经费中拨给每个市区各6万元,作为法学会建设的启动经费。此外,还亲自参加法学会的理论研讨活动。
(二)法学会必须积极主动工作,有为才能有位。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正确定位,主动作为,才能取得实效。如为了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江门市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联合召开各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会议,传达“惠州会议”精神,对建立县级法学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选定在江海区开展试点工作。随后,借鉴广州市的做法,结合江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各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区)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日常工作机构,以及法学会建立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推动组建工作的开展。还围绕县级法学会“为什么要建、怎么建”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狠抓落实。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法学会筹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做法,研究和解决筹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市法学会积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加强与省法学会的联系,及时将上级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传递到各市、区,方便他们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争取成立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并对组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此外,为规范各地法学会的建设,市法学会还统一为各市区法学会制作了牌子,并免费赠送。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门市法学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基础薄弱,各项工作仍在不断探索中,离省法学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利用不够好;有的县级法学会人员编制还不到位,工作机制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特别是伟发会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我市法学会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进一步增强法学会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研究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深入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大的背景,以服从和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以有为促有位,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要充分发挥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的窗口作用,收集社情民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为扩大服务社的影响,我们还准备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站,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进一步抓好县级法学会建设。在“落实人员、完善机构、化解矛盾、有所作为”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即一是成立一个“法学法律专家库”;二是每年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活动;三是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四是每年组织一场理论研讨会;五是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六是每年组织法律专家到基层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七是每年编辑出版两期法学会《会刊》;八是每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三)继续抓好市法学会行业成员单位的工作。发展会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江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工作重点将放在市直政法部门,劳动、卫生、教育、环保、规划、文化等热点行业专业法律。同时,进一步加强市法学会自身建设,包括配强机关工作人员,完善“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库”,做好会员的服务和发展工作,已报请市机关党委,力争年内成立江门市法学会党组,增加两名科级事业编制。另外,及早谋划,认真做好明年江门市法学会换届的有关工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