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佛山市段明
在省、市法学会的关心支持下,在我区主要领导的重视下,顺德区有幸较早成立县区级法学会。下面我将我区法学会成立的经过、机构人员组成以及近几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成立背景和筹建情况
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和广东省综合改革试验区,我区从2009年开始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龙头,以社会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为基础的新一轮综合改革。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碰到了一系列影响改革进程的法律瓶颈问题,需要多方努力去破解。为此,区委政法委结合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工作的有关精神,经认真研讨,认为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依托法学会的专家、学者,对影响我区改革的相关法律瓶颈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探索,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破解的意见、建议,推动上级部门对我区改革中所遇到的法律瓶颈问题能在立法层面进行考虑,这将对我区的法治建设和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于是,决定正式提请区委区政府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级法学会,成立区法学会筹备组,开始区法学会的筹建。
在筹建成立区法学会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省、市法学会的大力支持,省法学会有关领导先后多次到我区指导工作,区法学会筹备组还先后与广州市、东莞市等兄弟单位联系,了解法学会基本情况,对我区法学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在此基础上,2012年12月24日,区委政法委正式向区委提交了《关于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的请示》,申请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区委区政府对法学会的成立给予了高度重视,希望借助这一平台对我区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进行研讨,寻求破解方案。2013年1月9日,区委作出《中共顺德区委关于同意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的批复》,同意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经各方努力,2013年3月29日,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正式挂牌成立(在社创中心挂牌)。10月30日,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经投票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共35名,其中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7名。目前,顺德区法学会共有会员148人,分别来自政法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区内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法务部,以及区属各部门的法律工作者。
二、顺德区法学会的性质、机构人员组成和经费保障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为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定性为人民团体,由区委政法委领导管理,但目前区编委会尚未正式“三定”,其机构组成人员暂且由以下人员兼任:会长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会长由顺德区司法局局长担任,秘书长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担任;顺德区法学会内设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正、副科长兼任,工作上接受上级法学会的指导。经费保障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年度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会议费、办公费等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另行保障。
三、工作开展情况
顺德区法学会成立之初就结合顺德区的实际情况定下工作宗旨:在顺德区委的领导下,立足顺德、研究顺德、服务顺德,把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结合起来,服务于顺德的城市升级、产业转型、改革创新等领域。近几年,我们的工作主要紧密结合法学会人民团体的以下特点去开展:(一)发挥法学会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为顺德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出谋献策我们通过法学会这个平台,将在司法、执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组织起来,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政府重大决策,当前综合改革遇到的法律瓶颈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政策法规的咨询、论证,主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学理论依据。如顺德区法学会理事、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霞利用法学会的平台,积极组织法学会10多位会员,梳理、评估全区综合改革情况,主编了《顺德综合改革蓝皮书》,为顺德进一步突破改革难题探寻路径。另外,多名担任政协委员的会员通过区政协、人大等平台提出《整合政府法律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风险审查前置制度,将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优化环境,力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提案和社情民意,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法律专业视角,为政府依法行政管理出谋献策。
(二)发挥法学会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充分发挥广大法学会会员法律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信息资源丰富等优势,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的普法栏目、法治论坛和户外普法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到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中来,共同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维权,营造法治氛围。近几年,我区法学会联合普法办、依法治区办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每年都在全区10个镇(街)举办10场以上大型法制文艺巡演,并针对区、镇(街道)领导干部、村居“两委”和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举办依法行政及以“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工作开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区法学会理事会理事及会员以专家点评和授课等形式参与到每次的法治宣传活动中。
(三)发挥法学会学术团体的法学研究引领作用,积极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及征文活动,研讨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瓶颈问题区法学会成立以来,重视发挥法学会学术研究的功能作用,主要通过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和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各级开展的征文活动,推动对内对外学术交流, 引导区内法学学术研究方向、把法律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经济和社会建设需求有机结合,把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变成解决改革发展难题的良药,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自身的作用。 2014年11月29日,广东省法学会、顺德区法学会、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筹)联合在顺德区举办“新型城镇化发展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省法学会领导、省内法律法学专家学者、以及顺德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共120多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会议围绕“城镇化进程中的财产权益保障与流转问题”、“城乡一体化基层社区规范治理暨体制机制创新”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顺德城市化进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如何进行规范有效的治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为从制度层面上深入探讨顺德如何更好地接受广东自贸区辐射和主动融入广东自贸区,为顺德实现与广东自贸区的制度对接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2015年11月6日,顺德区法学会与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联合在顺德区举办了“‘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合作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研讨会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专家学者围绕“顺德在与广东自由贸易园区制度对接中存在的问题”,由与会专家学者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开展现场讨论和进行解答,为顺德如何更好地接受广东自贸区辐射和主动融入广东自贸区寻求学术理论支撑和破解办法。
近年来,我们共组织报送30多篇论文参加全国学术论文评选和省、市法学会征文等活动,其中2篇论文分别获得全国第八届“青年法学会论坛”征文二等奖和三等奖,2篇论文分别获得中国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和“第十期法治广东征文活动”优秀奖,1篇获得“中国调解高峰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5篇分别获得市法学会“稳妥推进公安、司法政策理论与实践”主题征文二等、三等、优秀奖。
四、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工作设想
顺德区法学会虽经区委区政府批复成立,并于2013年挂牌,但对于人员编制等问题未能细化,导致区法学会的工作人员大多数以兼职为主,且人员的专业性、权威性不够突出;会员的发展多数局限在区政法部门、高等院校,但发展人数不多、权威性不高,与当前顺德法治环境不相适应;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的水平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发挥区法学会会员骨干在开展学术研讨方面的作用。今后,我们将加强与上级法学会的沟通和交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健全人员机构设置。根据《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的精神,借鉴周边市、县(区)法学会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顺德实际情况,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人员编制的落实,真正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经费、有活动。
(二)稳步发展法学会员。在现有会员的基础上,继续在区属政府部门、政法部门、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法务部组织发动从事法律事务、法律工作的业务骨干加入区法学会,为其提供学术研讨、学术研究、业务交流的平台,进一步增强顺德区法学会凝聚力、影响力,扩大覆盖面。
(三)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继续围绕顺德的经济社会建设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学术研讨、论文征集等活动为顺德的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最前沿的理论支持。
(四)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学会的专业人才优势,组织会员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向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