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何桂复
去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同意由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管单位,由省法学会、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为主办单位,创办《法治社会》期刊(双月刊),公开发行。去年12月4日,创刊座谈会在广州举行,《法治社会》期刊正式与广大受众见面。目前期刊已发行4期,办刊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下面,我就如何办好期刊谈些认识和想法,与参加培训的同志作个交流。
一、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是形势所期、现实所需、学界所盼
(一)顺应时代呼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鲜明地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紧接着,党中央又明确提出了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及时提出了贯彻意见。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对我省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为法学理论研究,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作为法学人,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高度开放的时代大背景下,要担当好这一重要角色,就必须拥有一份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以更好地传播法治精神、引领法治实践、承载法治成果、弘扬法治文化,以更好地推进广东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提升全省法学会工作水平,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法治中国、法治广东建设。
(二)因应广东省情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区位举足轻重;同时又是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实力位居前列;更重要的是广东的市场经济发育较早,日臻成熟,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培育、发展进程中,广东有着鲜活的法治实践和厚重的法理积淀,这些有富有浓郁广东味的法治故事非常需要加以凝炼与传播。在这种情形下,作为一个大省的学术团体却没有一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这与广东的地理区位、实力排位和发展目标很不对称,与广东对深化法治理论研究的需求很不匹配,尤其是与“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要求很不适应。《法治社会》期刊的创办,应该说是很好地弥补了这方面的短板和缺憾。
(三)回应学界关切
拥有一份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也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多年来的热切期盼。省法学会1987年创办的《广东法学》,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在传播交流成果、推进繁荣法学研究方面作了不懈的努力,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是内刊,稿源不足和稿件质量受限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刊物的前行,再加上其刊发的文章多数情况下不能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很难调动法学院系师生投稿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学会工作开展和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由此,近几年来,包括市县法学会、学科研究会、政法系统各部门、高校法学院系在内法学法律领域,包括15000多名法学会会员、众多法学院系师生和法官、检察官、执业律师在内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希望将内部法学刊物办成公开发行法学期刊的呼声越来越高。《法治社会》期刊的成功创办,积极地回应了学界关切。有了这块阵地、这个平台、这扇窗口,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就有了更好为法治中国、法治广东建设奉献聪明才智的用武之地。
二、仰望天空、紧接地气、聚集人和,努力办成广东一流、国内知名的法治期刊
《法治社会》的办刊宗旨为: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及时报道广东及全国法学法律界最新研究成果,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目标定位是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努力办成广东一流、国内知名的社科期刊。分阶段目标是:一年内成为广东一流的法学期刊和社科知名期刊,两年争取成为广东社科优秀期刊,用三到五年时间争取跻身国家核心期刊。
应该说,实现上述目标定位我们是有底气的。一是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大气候;二是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真情呵护;三是有广东乃至全国法治实践这块沃土;四是全国法学大家的加盟助力、悉心指导;五是有众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倾力浇灌;六是有广大受众的支持、监督、帮助。值得欣喜的是,《法治社会》创刊号刊发的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瑶的《“南海行为准则”的制定:进展、问题与展望》获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16年第7期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5期摘登转载;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的《中国社会立法现状分析》获甘肃省法学会内刊《甘肃法学》转载。
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实现上述目标定位又是有挑战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一篇尚未完全破题的大文章,而且,法治永远在路上,需要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不忘初心,永不停步,秉承法治精神,勇于和善于探究难点、回应热点、聚集焦点、会诊痛点。在全国法学期刊林立、以互联网+为支点的新媒体层出不穷的当下,作为尚显稚嫩的《法治社会》期刊如何做到能有一席之地直至脱颖而出,这还有比较长的一段路要走,而且要真正走好实属不易。要前行就会有艰难险阻,《法治社会》期刊也概莫能外。但我们坚信: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至于有什么办法把期刊办好,伟发会长在创刊感言中说得很通透,一靠政治定力,二靠质量实力,三靠创新活力。在此之前,他对编辑部的同志提出了“五家”(政治家的立场、经济家的智慧、科学家的谋划、法学家的专业、创业家的精神)和增强“五种意识”(政治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的办刊要求。这些办法用好了,这些要求落实好了,我们的预期就一定能够达成。就我个人对这些办刊要求的肤浅领悟,说到底就是要看《法治社会》期刊能不能真正做到仰望天空、紧接地气、聚集人和。
仰望天空。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四中全会《决定》及省委四次全会的《贯彻意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办刊工作。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记党刊姓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政治家办刊,切实把握好论文导向与学术标准,实现期刊政治性与学术性的高度融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瞄准法学前沿潜心研究,努力占据法治理论学术的制高点,积极引领法治理论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懈探索,多出力作、精品。
紧接地气。就是要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的期刊既要“高大上”,更要“接地气”。治学理论研究必须根植于基层这片广袤肥沃的腹地。基层的法治建设富有原创性、本土性、多样性,是法学理论工作者的源头活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大富矿,我们理应更多地深入基层一线汲取法治养分,期刊理应更多传播基层一线的法治声音,也让有质量的法学论文能在南粤大地上生根、结果。法学理论研究必须服务于不断发展中的法治实践。要本着源于实践、反哺实践的理念,充分运用期刊的独特优势,通过以案说法、以法释案、疑点辨析、送法上门等方式,为实务部门的法治实践给予更有力的法理支持,为广大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更管用的法治引领,为城乡居民学法用法定制的更解渴的法治套餐。省法学会已经明确,今后以法学会名义对外开展的活动,包括南“粤法治报告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以及各种论坛、学术研讨、主题演讲等,《法治社会》期刊均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全程参与,有些活动还可以由期刊独家主办。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服务法治实践,可以通过近距离的有效沟通,及时回应各界的法治需求,不断擦亮期刊品牌。《法治社会》聘请了省内外36名有较高法学造诣的知名专家学者为编委,有的是泰斗级的大家,这些编委同时又是金牌演讲家和诊断高手,哪个地方需要他们去作法治报告解疑释惑,哪个地方遇到法治方面的疑难杂症需要他们把脉会诊,《法治社会》都乐意做好牵线搭桥等服务性工作。
聚集人和。就是要用真诚和热忱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凝聚起来,为办好期刊同向而行,精准发力。伟发会长说过的两句话叫做:“创办不易办好更难”“谋事在人、成事更在人”,要想办成一流期刊,关键在于培养和造成一支一流的法学理论研究人才队伍。我们要在坚持办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前提下,营造和顺的学术氛围,兼容不同见解的良性碰撞,鼓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勇于探索、善于研究、敢于发声。要充分发挥好省法学会现有28个学科研究会和4个法治研究基地的孵化与辐射作用,吸引更多的热心法学工作的有识之士参与到学科研究和基地建设中来,从而孵化出更多更为有见地、高质量、受追捧的法学新人。聚集人和同样也需要善于借力借势,要与法学法律及其它实务部门形成互动和合力,与他们一道通过《法治社会》这个平台,促进法治理论研究的繁荣发展,强化研究成果的推送应用,也让参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单位和作者首先从中分享法治成果的红利。与此同时,还要用好用足期刊的人脉资源,为基层提供高品位的法制服务。
三、上下协同、无缝对接、精心呵护,形成助推期刊健康成长的蓬勃生机和不竭动力
《法治社会》创刊并公开出版发行,是我省法学法律界可欣可喜的一大盛事。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们要知道,这个公开发行期刊的得来决非一日之功,这里面得益于国家和省里有关领导和部门和的关心重视,承载了几拨法学人的翘首期盼,更倾注了伟发会长的大量心血,实属来之不易,理当倍加珍惜。因此,呵护期刊、办好期刊是全省法学法律界和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的应尽义务和共同责任。借一起参加培训的机会,我就各市县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如何对接好《法治社会》期刊提几点希望与要求:
(一)希望做好宣传推介
《法治社会》是广东省法学会系统第一份公开发行的专业法学学术期刊,也是广东省唯一一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法学学术期刊。但由于刚创办不久,读者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还远未达到预期。这就需要各地搭把手,积极协助加大期刊宣传推介的力度。要借助网上网下各种媒体让大家知道,期刊是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学理论研究、荟萃优秀研究成果、展示广东乃至全国法治建设成就的窗口;是法学部门联系与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读者、增进学界内外乃至国外境外法学交流互动的平台;是集结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砺炼法学法律工作者才智的领地。近期,最简便易行的宣传推介,就是市县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和法治研究基地要通过各自的门户网站和简报、刊物等推送《法治社会》的约稿函和征订启事,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期刊、关注期刊、助力期刊发展。
(二)希望踊跃撰文投稿
从前4期的情况看,每期的投稿(包括自由来稿、约稿和组稿)都超过100篇,稿件总量还说得过去,问题在于高质量的稿源明显不足。来稿在法学名家、一般法学法律工作者、实务部门三者中间呈“橄榄型”分布,即名家和实务部门的稿件偏少,特别是来自实务部门稿件量少质次,需要大家格外加以关注。我前面说到,基层和实践是法学理论研究的源泉,基层和实务部门稿件的缺席,期刊就会变成无源之水,这是大家所不愿见到的,更不应该听之任之,让它迁延成为期刊之殇。为了扭转目前这种不利局面,我们在加强约稿、组稿的同时,也请各地法学会主动提请当地立法部门、政法各部门、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发动有一定法学理论研究能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积极撰稿投稿。要通过各地富有成效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将现在投稿分布的“橄榄型”结构优化为将来的“葫芦型”结构。此前省法学会制定下发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将各市法学会推荐稿件列入考核内容并赋予一定分值,这既是作为期刊重视基层实践总结的导向选择,更是省法学会推动全省法学研究发展的重要抓手。伟发会长在江门片会上强调,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的会长或以法学会名义每年至少要向《法治社会》提供1篇稿件,并特别说明以稿件刊出为准。我认为,各学科研究会和法治研究基地恐怕更不能低于这个要求,最好能结合自身研究项目确定主题组织系列论文在《法治社会》开专栏(专题),这既是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使用的便捷路径,又是助推《法治社会》提升质量扩大影响的有力举措。拜托大家抓好落实。
关于稿件质量,来自基层和实务部门的稿件往有这样一些通病:简单的材料堆砌,视野相对偏窄,行文机关公文化,官话套话空话多,引证不加注释未标明出处,没有遵循论文格式体例,包装显得粗糙不规范,等等。那么,如何才能保证稿件质量?总的是要按照《法治社会》刊登的约稿函的要求撰写和提供稿件。除此之外,我再补充几点原则建议:1.基本要求。政治性、学术性、原创性、可读性。
2.三要素。论点鲜明、论据有力、论证严密。
3.体例规范。要有内容提要、关键词、必要的脚注。属于作者主持或参与的各类项目成果的稿件,要标明项目名称和立项编号。
(三)希望积极组织征订
从自《法治社会》创刊开始,我们就已着手期刊的征订工作,但就目前的情况看,并不令人满意。《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抓好本地《法治社会》的征订工作,并赋赋予考核分值权重。到目前为止,征订总量还不到1500份,其中做得最好的是佛山市和省里4个法治研究基地,均达到200份。县区级做得较好的是广州市天河区(100份)、梅州市丰顺县(70份)、深圳市福田区(65份)。但还有不少地市法学会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希望各地抓个紧。重点抓好三个块头的征订:一个是各级法学会自身的征订,给法学会每个同志都订阅1份也不为过;一个是发动广大会员征订,也力争做到人手一份;一个是商请立法部门、政法部门、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街道乡镇、企业、学校等积极征订。特别提醒大家,在组织征订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能搞成摊派。
最后,希望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都有自己的学术期刊,不断繁荣当地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中国、法治广东建设发声助力!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