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借助拥有全省法学、法律界的广阔人才优势,组建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下简称“服务社”)通过服务这个平台,引导和组织广大律师和法学专家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走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服务。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11月,中央政法委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上,服务社的做法获得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一、主要做法
2014年11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依法登记成立。广东省委办公厅专门提供了服务社的服务大厅及办公场所,省财政厅下拨了专项经费。今年1月28日,服务社正式运行。
(一)制定章程,组建机构,提升服务社的规范性。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集思广益,研究制定服务社章程、运作试行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如服务社法律服务工作流程、服务对象须知、咨询接待登记、法律服务工作日志等),组建了理事会、监事会班子。按照“三优一严”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运作的工作机制。“三优”,即服务社理事单位由有社会责任感且声誉好的优等律师事务所组成,值班律师从优秀的律师中选出,值班律师和老法官(或老警官)、法学会理事等专家共同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一严”,即严格管理,服务社的日常工作有相关制度规定约束,并严格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提供法律服务。
(二)认真筹备,系统培训,体现服务社的专业性。组织发动律师、法学专家、退休政法“四老”(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教师)报名参加服务社工作,省法学会部分理事和28个学科研究会的专家学者、退休政法“四老”共100多人积极报名,通过省律师协会挑选了广州地区2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的212名律师参与值班。服务社先后两次组织举办值班人员培训班,以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今年1月23日首批52名值班律师全部参加了培训,5月23日第2批值班律师和退休老法官、老警官共18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由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律协负责人分别讲解如何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服务社日常运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面向社会,无偿服务,彰显服务社的公益性。为了做好服务社的法律服务工作,省法学会、省律协对今年法定工作日的值班律师和省法学会理事全部做了排班安排,每天均落实到人。现在每天由两名执业律师、一名退休老法官(或老警官)和一名省法学会理事值班,为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常态化的免费法律服务。
二、初步成效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成立只有短短的11个月时间,在推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一)参与化解了一批重大社会矛盾。至今年11月,服务社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391件、399人(次),其中信访案件206件,涉法涉诉案件72件,群众普遍对法律服务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对部分案件的代理也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提供了优质公益法律服务。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与有关司法机关、法律援助部门联系协调,代理当事人提出相关申请并促成救助或援助的落实,解决了一些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涉法涉诉案件和信访案件。
(三)擦亮了广东公益法律服务特色品牌。服务社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服务人员考评制度、值班律师培训制度、重大疑难问题分析研究制度、优秀案(事)例评选制度、事后回访追踪反馈制度等等,强化服务社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不断加强值班律师队伍管理,防止借公益平台谋取不当利益。通过优质服务扩大服务社知名度、公信力和影响力,拓展服务案源,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法学会网站网络资源开辟专门的栏目,解答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法律咨询问题。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多角度进行宣传,服务社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
谢谢大家!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